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深入推进“3+2”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制度建设,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
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创新政务公开方式,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完善并落实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公开发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权力运行信息,强化政府权力运行监管。
构建监督体系。各地政府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将建议和提案办理落实情况作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考量因素。建立失信行为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施市、县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
方案提出,要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并以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街道乡镇为重点领域,以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为治理重点,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政府诚信行政水平。(黄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