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月2日讯(记者孙慧通讯员成和军)记者今天从省住建厅获悉,针对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意见,省住建厅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梳理研究出一份详细的整改措施清单,督促各市县相关部门抓紧落实责任,按时按点逐一将问题整改到位。
根据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再依据住建部门的职责范围,省住建厅逐一列出了整改问题的整改措施清单,每个问题都研究制定了整改的目标、措施和期限。
例如,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我省对环境保护追责力度不足,对海岸带专项清理发现的122宗越权审批等突出问题尚无实施问责。省住建厅针对反馈意见,对海岸带专项清理工作发现的112宗越权审批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对涉及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越权审批的项目,严格准确界定审批单位和审批责任人的责任。
此次措施清单中,不仅有针对反馈具体问题的立行整改措施,还有今后如何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的长期措施。比如,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我省生活垃圾处置问题突出,这是因为目前我省的垃圾处理能力还跟不上,全省垃圾产生量为8700吨/天,但相应处理能力仅5673吨/天。
为此,省住建厅提出,要把农垦系统区域纳入建设体系中,真正做到收转运全覆盖,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要督促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项目的动工建设建成,海口三期、文昌二期、琼海二期、陵水、屯昌等生活垃圾焚烧项目2018年上半年开工建设,2019年下半年建成运营;昌江垃圾综合处理项目2018年上半年建成运营;三亚三期、儋州、东方、乐东等焚烧项目2018年下半年开工建设,2020年建成,切实从根本上解决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能力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