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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十条措施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监督管理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人才保证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导读:

群雁高飞头雁领,群羊奋进头羊带。村“两委”干部是做好农村工作的根本所在,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者、

群雁高飞头雁领,群羊奋进头羊带。村“两委”干部是做好农村工作的根本所在,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者、执行者。长期以来,由于激励保障制度不够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两委”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利于激发振兴乡村的内生动力。

去年10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保障农村“两委”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在建立最低工作报酬制度、绩效考核、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10条举措,进一步健全村干部队伍激励保障和约束管理机制,让村干部“想为”“善为”“乐为”,有效激发了村干部在推动新时代珠海“二次创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担当作为。

新政策的颁布实施在我市村“两委”干部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莲洲镇福安村党总支书记陈国平兴奋地说:“这项政策大幅提高了村干部工作报酬,让我们更有干劲,更重要的是加强了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极大提升了村党组织影响力和号召力,让我们看到了实现乡村振兴的希望。”

“这项政策是市委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一项重要之举,主要围绕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将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有机结合,既提高待遇保障,又强化监督管理。”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提高待遇,解除村干部后顾之忧

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关键在人,需要一批熟悉“三农”工作、扎根基层、有想法能干事的村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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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市农村干部尤其是斗门区村干部待遇相对较低,保障水平不高,不仅严重影响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且导致村干部岗位缺乏吸引力,无法留住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投身农村建设。

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我市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实施村干部基本工作报酬最低保障制度,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的标准由财政全额承担村干部基本工作报酬,村集体不用负担一分钱。《意见》今年1月实施后,我市村干部年人均工作报酬将超过9万元。斗门区村干部年人均工作报酬将从原来4.6万元提升至8.5万元,相较于以前的标准增长了近一倍。

不仅如此,我市大力提高村干部社会保障水平,为在职在岗的村干部统一购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较于以前村干部参保的城乡居民保险而言,今后村干部的养老待遇将会实现大幅提升。以缴费年限满15年来测算,村干部退休时平均每月可领取的退休金待遇,将从600元左右提升至2600元左右。此外,还建立正常离任村干部补助制度,每年安排村干部体检1次,并对年龄较大、患重大疾病或家庭困难的村干部及离任村“两委”干部进行帮扶慰问等等,这些保障措施都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干部的关心关爱。

加大激励,对工作出色的村干部给予绩效奖励

为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难题,《意见》提出建立绩效奖励制度,充分发挥政策“指挥棒”作用。对坚决贯彻落实并出色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任务的村干部,由区、镇两级财政给予不少于基本工作报酬总额30%的奖励;鼓励和支持村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对集体经济增长有较大贡献的,经法定程序可从村集体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励。

“做梦都没想到当村干部还有奖金,这下我们带领乡亲们发家致富的斗志更强了、信心更足啦!”连续担任了18年莲洲镇南青村党总支书记的李昔文满怀激动地说。

在个人成长方面,我市对任职满十年、表现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经考核等程序,在职在岗期间可参照事业单位相应工作人员工资水平确定工作报酬。目前,金湾区已有5名村党组织书记参照事业单位十级管理岗位工资标准享受待遇。今后还将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镇领导干部、考录镇公务员、招聘镇事业编制人员。

《意见》从储备和培养两个方面入手推出具体举措,着力解决村干部“后继乏人”和能力不足问题。实施“育苗”工程,从返乡大学生、镇优秀聘用人员等党员群体中,靶向选拔后备力量,全市共选配130名村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126名村“两委”干部储备人选,进一步提高了村干部增量。对存量村干部,重点实施“领头雁”工程,每年选派优秀储备人选到华南农业大学脱产学习,选派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省内先进农村蹲点学习,把村党组织书记纳入市委党校轮训一遍,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带领群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素质。首批优选的30名储备人选、10名村党组织书记均已完成学习锻炼任务。

强化约束,实施选聘分离制度

建立一支有担当、敢作为的村干部队伍,既需要在工作报酬、绩效奖励、教育培训等方面关心关爱,也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管理监督,树立村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为有效加强村干部监督管理,我市去年底在村“两委”干部中实施选聘分离制度,改变了村“两委”干部“当选即任用”的传统模式。该制度是指村“两委”干部通过选举产生后,还要竞聘村党群服务中心工作岗位,通过竞聘的,由镇聘用为村务工作者,按规定领取工作报酬;聘不上的,虽然享有村“两委”干部权利,但享受不到财政发放的工作报酬。目前,选聘分离工作已顺利完成,少数村干部未获聘用。

“实质上,我们是以选聘分离为制度基础,实现上级党委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杜绝村干部‘懒政’、不敢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斗门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宪说。

“以前,斗门区村干部70%的工作报酬来自村集体经济收入。如今,基本工作报酬全部由财政发放,以后推动工作再不用畏首畏尾了。”井岸镇新堂村党总支书记林建富说,“选聘分离制度让我们村干部开展工作腰杆硬起来了!”

为提高村干部选人用人质量,我市建立了村“两委”干部人选条件资格审查制度,突出政治标准,严把入口关;同时,全市各区组织部门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政法、公安等部门联动,对在职在岗的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和涉恶人员全部清理出村干部队伍。

为全面巩固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我市在体制机制方面推出实招,进一步明确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的重要事权、关键环节和主要方式,推行村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负责人“一肩挑”,提高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