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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不能以邻为壑

导读:

1月9日,灌阳县一公交车在行驶到全州县内时,全州县执法队以“不按规定站点上下客”为由对其进行处罚。

1月9日,灌阳县一公交车在行驶到全州县内时,全州县执法队以“不按规定站点上下客”为由对其进行处罚。桂林市交通运输局证实,两县交通部门均以“未经审批”为由,不允许对方公交车驶入自己管辖地域。专家表示,两县公共机构互相推诿,涉嫌妨碍公共利益。(1月20日《新京报》)

新闻里两县交通部门互相斗气,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两县市民坐公交车出行的权利,实属为了一己私利而以邻为壑,不可取。

灌阳县文市镇与全州县两河镇相邻,从文市镇到两河镇交界处,约6公里。而灌阳县没有高铁站,全州县设有高铁站,所以灌阳县的人要到全州县才能坐动车。显然,因为高铁产生了“磁石效应”,客流量自然向有高铁站的全州县倾斜,而令灌阳县的客流减少。

受到客流的影响,相比于灌阳,全州县公交系统受益更大。于是在利益的驱动下,全州县更希望开通跨县公交,而灌阳县交通部门则不太情愿,双方僵持不下,于是就互相阻止对方公交车跨界经营,并陷入了审批扯皮、互相推诿责任,至今都没有协商好跨县公交经营的问题。

在这场荒诞事件里,两县交通部门都是站在自己的利益立场上考虑问题,不肯轻易退让,却忽视了两县市民的切实利益和现实需求,导致市民备受折腾,成为部门利益争斗的受害者。

群众利益无小事。事关两县市民的日常公共交通出行问题,在两地交通部门相持不下的情况下,上级主管部门不能坐视不理,应主动参与协调工作,晓之以利害关系,督促当地政府以群众利益为优先考虑,尊重市场经济规则,尽快解决跨县公交运营问题,让市民出行不再受到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