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一部手机注册外卖平台后只可享受一次“新用户立减”的优惠,而网上出现的广告中则称,缴纳5元至8元不等的费用后就可以无限次享受优惠。警方表示,市民若被此类“代下首单”广告诱惑,则很可能助推“黑客”非法牟利。
近日,在“净网2018”专项行动中,长宁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的系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成功斩断了一条开发、销售并利用黑客软件非法牟利的利益链。
网上现“代下首单”广告
2018年1月,长宁分局网安支队发现,诸如“5元代下外卖,首单立减20元”、“8元代下首单”等同类型的广告在网上出现。通常情况下,一部手机注册外卖平台后只可享受一次“新用户立减”的优惠,而广告中称缴纳5元至8元不等的费用后就可以无限次享受优惠。
警方认为,这其中一定有蹊跷,似乎接单人手中有许多用不完的“信息资源”,无论是否为新用户均可获得外卖平台的首单减免优惠。对此,长宁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很快便锁定了位于宝山、嘉定等地的犯罪嫌疑人朱某、窦某和李某,并于1月17日将3人抓获归案。
到案后,三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互不相识,在网上接单后,首先从网上获取大量的姓名、手机号等公民信息,然后利用一款在网上购买的“××行”软件,为用户的手机号码进行刷机,虚拟生成出不同的手机序列号等数据后,在外卖平台上进行刷单操作,不断地赚取首单优惠的“福利”。
非法篡改计算机数据
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发现制作并销售这款软件的是天津市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软件具有获取计算机系统漏洞并非法篡改计算机数据的功能,可以对手机、电脑和信息系统进行非法攻击,1月20日,警方依法将该公司负责人曾某以及销售软件的刘某、段某3人抓获归案。
曾某交代,他是这家网络科技公司的负责人,由他负责开发软件,由刘某、段某通过网络销售代理商等方式进行售卖,截至案发已非法获利200余万元。随后,办案民警继续循线追踪,3月26日,赶赴广东、山东、江苏、辽宁等地,一举将售卖软件的代理商莫某、何某、寇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表示,该案中嫌疑人朱某等人为他人刷单牟利过程中,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了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无论是否获利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犯罪嫌疑人曾某开发了具有获取计算机系统漏洞并非法篡改计算机数据功能的软件,莫某等非法销售该软件,他们都因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的行为而触犯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