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温州7月25日电(通讯员 林非凡)日前,浙江省瑞安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一起重大恶意“挖矿”案1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该犯罪团伙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达3200台以上,非法获利67万元以上。
经查,2017年3月至9月,被告人周某、熊某通过QQ、微信以及网站传播大连晟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CPU“挖矿”程序,以承诺支付佣金、分配收益的方式,指使、鼓动网络维护公司工作人员、网吧管理员姚某某等8人在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安装该“挖矿”程序,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挖矿”以获取数字货币。该“挖矿”程序绑定大连晟平公司的钱包地址,“挖矿”产生的数字货币由该公司兑换成人民币后向被告人周某、熊某分配收益,由该两人向他人再分配。周某、熊某利用CPU“挖矿”程序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达3200台以上,共非法获利人民币49万余元。
2017年6月至9月,被告人周某、熊某伙同刘某某,由刘某某负责修改GPU“挖矿”程序,周某、熊某负责推广,以同样的方式利用GPU“挖矿”程序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数字货币。其中,被告人周某参与期间共非法获利人民币18万元以上。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悉,其上家大连晟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于近日被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区警方抓获,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389万台,共非法获利150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