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检:近年来检方办理网络犯罪案件年均增幅逾34%
中新社北京4月8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8日通报称,近年来,网络犯罪蔓延迅速,检察机关办理网络犯罪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升,年平均增幅逾34%。
最高检当日召开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18年至2019年,检方共批准逮捕网络犯罪嫌疑人89167人,提起公诉105658人,较前两年分别上升78.8%和95.1%。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截至4月7日,检方依法批准逮捕诈骗罪1588件1675人,起诉881件926人,批捕的案件数和起诉的案件数分别占所有涉疫刑事犯罪案件的58.4%和47.3%。
苗生明表示,截至目前,检方批捕的涉新冠肺炎疫情犯罪案件数、人数已分别达到“非典”时期的8倍和5倍左右。“这次疫情发案数较多,主要原因是涉疫网络犯罪突出。在所有涉疫网络犯罪案件中,利用互联网实施诈骗、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犯罪数量最多。”他说。
2020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把防控新型网络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最高检已成立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研究指导组,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打击网络犯罪的研究和指导。
苗生明介绍,下一步,检方将深化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黄赌毒、网络套路贷等民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公民隐私、危害数据安全、窃取数据秘密以及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的网络犯罪等,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犯罪。并将进一步加强与网络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对网络犯罪的全链条打击。
最高检当日以打击网络犯罪为主题发布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三件案例分别是:张凯闵等52人电信网络诈骗案;叶源星、张剑秋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谭房妹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姚晓杰等11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