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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小升初”招生出新政 民办初中将实行“电脑摇号”

导读:

原标题:南宁市“小升初”招生出新政 民办初中将实行“电脑摇号”

  近日,

原标题:南宁市“小升初”招生出新政 民办初中将实行“电脑摇号”

  近日,市教育局印发了《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招生通知》),就规范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推进首府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部署。这是做好2020年南宁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如何理解通知的总体思路?如何把握通知的主要目标、改革任务和主要措施?为便于市民群众和广大学生家长了解情况,4月29日,南宁市教育局将有关情况向市民说明。

  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出台,文件明确提出“完善招生考试制度”,要求各地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后,教育部多次召开工作会议部署2020年招生工作,要求各省、市、县、学校一盘棋,齐步走,确保中央文件要求落实到位。2020年1月21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020〕2号),进一步明确了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要求。遵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要求,为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结合我市近年来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情况,努力推进首府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局研究制订了2020年南宁市的《义务教育招生通知》。

  推进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正确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为什么要规范、要规范什么、怎样去规范”这一招生工作根本问题,重点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不得“掐尖”争抢生源、所有学校不得跨市招生、科学合理排序入学等问题提出治理措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招生行为,努力构建首府普通中小学招生科学有序、公平规范的良性机制。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针对历年来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直面教育部、教育厅对招生工作进行改革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从履行主体责任、规范招生入学行为、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秩序、强化招生入学工作监管等关键环节着手,健全机制、完善政策、明确要求,保障改革目标顺利实现。

  三是坚持统筹协调,注重各学段招生政策的衔接。完善制度设计,统筹解决义务教育公办、民办招生同步开展后的生源流动问题,提出以“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为原则的排序指引,进一步明确随迁子女入学排序依据,从幼升小、小升初、初升高等三个方向密切政策衔接,努力保障每一个学生都享有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义务教育招生通知》是怎样研究制订的?

  招生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各方十分重视。市教育局对研究制订招生政策十分慎重、高度重视。对标教育部、教育厅各项招生工作要求,市教育局认真分析了当前招生入学工作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起草了相关文件。期间市教育局还多次向自治区教育厅请示汇报政策执行中有可能遇到的问题,先后召开了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充分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民办学校举办者和校长、家长代表等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所提意见对文稿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完善。《义务教育招生通知》报市政府同意后印发,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通知》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一)文件主要内容

  一是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免试就近入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坚决整治民办学校通过各类测试“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坚决防止民办学校违规招生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二是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公办小学和初中采取地段划片方式就近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严禁跨市域范围招生。

  三是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义务教育招生通知》强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要制订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四是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义务教育招生通知》全面贯彻落实了这一规定。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严禁跨市域范围招生。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初中学校仅限在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范围内招生。具有南宁市城区小学学籍或常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自愿报名参加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录取。

  五是明确入学排序规则。《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020〕2号)明确要求,在人口集中或学位不足区域,要统筹考虑户籍、合法住所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义务教育入学排序规则并向社会公布。为落实这一要求,《义务教育招生通知》强调为确保入学秩序公平规范,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有序入学,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参考外地先进做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按“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的原则优先就近安排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对口公办小学或初中,具体排序过程中还要综合考虑户籍、房产登记地址、是否实际居住等实际情况科学排序,为确保操作更为规范,同时还制订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本地户籍生源的入学排序指引。要说明的是,指引提出排序方向后,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还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不同类别入学群体排序规则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排序组织工作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