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冯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雪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谷天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740,329,358.622,747,839,828.46-0.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143,172,785.402,078,342,660.603.12%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830,472.18-96.64%213,671,338.89-7.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3,339,193.26-172.99%65,497,821.84-4.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5,868,081.65-189.77%57,786,474.08-1.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5,377,385.54-2,763.87%-105,519,911.10-172.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64-182.00%0.0459-8.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64-182.00%0.0459-8.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8%-2.26%3.10%0.5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120,007.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586,178.0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162.38
合计7,711,347.76--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1,23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刘德群境内自然人25.28%360,781,7500质押221,207,850
冻结360,781,750
刘晓庆境内自然人6.98%99,630,00099,630,000冻结99,630,00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盛荣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0.68%9,760,0000
华志娟境内自然人0.50%7,110,1000
潘文波境内自然人0.37%5,326,2500
湖南威科电力仪表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36%5,100,0000
李海燕境内自然人0.35%5,016,6530
徐玉岩境内自然人0.29%4,119,9990
伍玉龙境内自然人0.28%4,043,4000
深圳海汇亚太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28%3,977,6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刘德群360,781,750人民币普通股360,781,75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盛荣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9,760,000人民币普通股9,760,000
华志娟7,110,100人民币普通股7,110,100
潘文波5,326,250人民币普通股5,326,250
湖南威科电力仪表有限公司5,100,000人民币普通股5,100,000
李海燕5,016,653人民币普通股5,016,653
徐玉岩4,119,999人民币普通股4,119,999
伍玉龙4,043,400人民币普通股4,043,400
深圳海汇亚太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977,600人民币普通股3,977,600
北京乐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924,900人民币普通股3,924,9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刘德群先生,股东刘晓庆女士和刘德群先生为父女关系,股东赵长松先生和刘晓庆女士为夫妻关系,三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除此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上述自然人潘文波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91,700股外,还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134,550股;李海燕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016,653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变动说明:本期总资产减少751.05万元,较期初减少0.27%(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9,887.12万元,减少64.75%,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2017年企业所得税5,316万元及全资子公司壕鑫互联支付设备款、版权金、宣传费所致。(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13,539.69万元,增加321.94%,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壕鑫互联预付设备采购款、游戏版权金、预付宣传费所致。(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9,678.17万元,增加283.36%,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加控股股东刘德群依据《资产出售协议》应支付的第二期款项计10,000万元所致。(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4,189.89万元,减少78.24%,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中诚逸信赎回银行理财产品所致。(5)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432.81万元,减少34.49%,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壕鑫互联摊销游戏项目运营费用所致。
(6)应付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422.82万元,减少35.20%,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壕鑫互联支付到结算期采购款所致。
(7)预收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229.98万元,减少91.01%,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壕鑫互联将预收款项结转至营业收入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5,214.76万元,减少98.25%,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2017年企业所得税5316万元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333.01万元,减少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壕鑫互联将上年度按游戏自营平台收入的确认原则,按玩家生命周期计算出的虚拟货币消耗值对应的收入确认为当期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