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度下半年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2018年度下半年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验安排
(一)体检对象。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考生共30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2019年1月21日(星期一)。
(三)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00—7:30到潜江市卫生计生委二楼视频会议室(潜江市红梅东路8号)集合(迟到超过30分钟者作弃权处理)。
(四)体检费用。每人预收550元,按体检机构实际收费结算,多退少补。
(五)体检携带资料。体检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三、体检须知
(一)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三)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四)需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五)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六)如对体检结果有疑议,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体检复检
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不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费用考生自理。
五、体检纪律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报到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生不允许携带通讯工具,若已携带请按要求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
(三)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考生不得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在采血、B超等检查完成之前,不允许饮食;
(五)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生实行抽签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等信息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八)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干扰体检工作,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0728—6242021
原标题: 2018年度下半年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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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下半年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
潜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