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出台《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行动方案》
加大科技型企业扶持力度
为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创新能力、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区近日出台了《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行动方案》,从普惠性奖补、专利奖励、项目扶持等方面扶持我区科技型企业发展。
在《西藏自治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内,我区对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和承担国家项目的科技型企业给予奖励。例如,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对承担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任务并在我区区域内建设实施的,给予投资额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配套扶持。我区还鼓励有条件的各市地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及各类园区对新备案认定的科技型企业给予资金奖补,激发企业申报科技型企业的积极性。
近年来,我区开展了“高企培训”活动,加大科技型企业政策宣讲和培训力度,并建立了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台账,在专利申请、研发费用归集等方面开展具有针对性地跟踪辅导和服务。通过这些优惠扶持政策,一批有一定研发能力、管理水平较高、经济效益较好的科技型企业不断成长,成为全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记者 廖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