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19年08月02日 19:45:34 中财网
原标题:恒实科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0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时间:2019年8月2日14:00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会议室。
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9年8月1日15:00至2019年8月2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钱苏晋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0,006,1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25.50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0,006,1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25.504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因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误差产生于四舍五入)。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因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误差产生于四舍五入)。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其他参加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
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06,1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霄、李怀超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 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