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朗读:
科技要为人类服务,人不能成为科技的奴隶;科技成果和创新固然重要,但遵守伦理道德同样不可或缺。
深圳特区报2019年10月10日讯 (谢仕亮)据科技部网站消息,科技部8日发布《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简称《规定》),对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判定、处理措施类型、处理程序等内容进行详细规定。其中尤为值得一提的是,《规定》提出,科学技术人员开展违反伦理道德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应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科研是引领科技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规范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违规行为的处理,无疑有利于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科研氛围。科技部此举,亦是对前不久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的落实。
科技伦理是指科技创新活动中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人与人关系的思想与行为准则,它规定了科技工作者及其共同体应恪守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当科学技术的能量越来越大,如果任其无约束地发展,它的潜在成果既有可能造福人类,也有可能摧毁人类的生存与社会秩序。在科技史上,不乏其例:炸药、原子能、化工技术、造纸技术、纺织技术、生物技术……在给人类创造财富和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带来战争工具、环境污染和生存条件的恶化。因此,为使科学技术不损害人类的生存环境和生命健康,保障人类的切身利益,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科技活动必须遵守科技伦理这一价值准则。
然而,我国科研人员对科研伦理道德的认知及遵守状况并不如人意。中国科协2018年历时一年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九成科技工作者同意“如果忽略了科研伦理,科学研究可能会误入歧途”。而在认为遵守科研伦理很重要的同时,大家也承认我国科研人员的科研伦理道德水平总体不高,违反科研伦理道德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基因编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辅助生殖技术等前沿科技迅猛发展,存在重大伦理争议的科研项目不止是公共性话题,更是受到社会强烈关注。
科技最终是要为人类服务的,人不能成为科技的奴隶;科技成果和创新固然重要,但遵守伦理道德同样不可或缺。《规定》拟对违反伦理道德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说“不”,表明中国科技伦理监管即将迈出制度建设和依法治理的重要一步,将有助于提高科技工作者遵守科技伦理规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保障科技创新活动行稳致远,让科学技术更好地利国利民。
科学技术的发展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以法律震慑和制度规范勒紧科技伦理道德的缰绳,才能弘扬科技的正面效益,扼制其负面影响,防范有人冒天下之大不韪,任性开启“潘多拉魔盒”,将人类未来命运推至不可控的风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