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IT科技资讯平台,关注科技、手机、电脑、智能硬件、电脑知识!
当前位置:主页 > 科技 > 科技通讯 >

数码科技:会计政策变更

导读:

数码科技:会计政策变更

时间:2019年10月18日 17:57:05 中财网

原标题:数码科技:关

数码科技:会计政策变更

时间:2019年10月18日 17:57:05 中财网

原标题:数码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数码科技:会计政策变更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
8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
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
重组》。


(3)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编
制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
表均按财会〔2019〕1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4)财务部于2019年9月2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版)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了修订,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1号)废止。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
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
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
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9号)
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
下简称“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9月27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
关规定执行。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关于印发修订
的通知》(财会〔2019〕8号)的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
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
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二)根据《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


会〔2019〕9号)的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
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
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均属于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
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9〕16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
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
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2)“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3)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

(4)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
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5)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
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利润表:

(1)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表示)”;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
进行了调整。


3、现金流量表:

(1)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
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
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
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
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
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特此公告。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8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