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原文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西部利得中证 5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在基金管
理人网站()发布了《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西部利得中证 5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19年 12 月 9 日发布了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西部利得中证 5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西部利得中证 5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改西部利得中证 5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500 等权重”)基金合同等相关事宜,会议召开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00 起,至 2020 年 1 月 6 日下午
17:00 止(纸质表决票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9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3 号楼 11 层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电话:400-700-7818(全国免长途话费)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西部利得中证 5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修改西部利得中证 5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西部利得中证 5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
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9 年 12 月 11 日,即 2019 年 12 月 11 日交易时间结束后(暨
下午 15:00 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包括 500 等权重份
额、500 等权重 A 份额和 500 等权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纸质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亲笔签字或使用个人印鉴),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表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第五条“(三)授权方式”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以上各项中的证件、公章、批文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纸质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 2019 年 12 月 12
日起,至 2020 年 1 月 6 日 17:00 以前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下述收件
人,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西部利得中证 5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收件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9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3 号楼 11 层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电话:400-700-7818(全国免长途话费)
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本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投票涉及的快递费用由投票人承担。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的同时也可以签署授权委托书,待申购申请确认后,授权委托书自动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含新申购投资者,下同)授权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数计算,一份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授权无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代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通过纸面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