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舟山6月20日电(通讯员于真 张嫔)6月19日,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定海区人民检察院、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陈某某等91人以诈骗罪、偷越国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另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11名涉案人员,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指控,2018年2月下旬起,以陈某某和吴某某、洪某某(此二人另案处理)等人为首要分子,以周某某、苏某某、罗某某等人为集团主要成员的诈骗犯罪集团,招募200余名成员非法偷越国境至缅甸联邦共和国(下称缅甸),在缅甸木姐市一旧赌场内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交友平台拉人头,诱骗被害人投注但实际操控赌博输赢,以充值制造流水以便下分等理由,对境内人员实施诈骗。截至起诉,已查实该团伙作案近千起,骗取他人人民币共计3000余万元。
由于该案涉案人数众多、境外抓捕难度大导致部分主犯在逃,加之网络犯罪取证困难,案件办理面临巨大挑战。对此,舟山市检察机关指派员额检察官在批捕起诉阶段提前介入,及时跟进案件办理情况,多次参与案件会商,协助侦查机关破解取证、分案等难题。
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公安机关对涉案的102人陆续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确定受理后迅速确定了“分案办理、集中起诉”的办案思路,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良军挂帅指挥,抽调市检察院、定海区检察院、普陀区检察院精干力量组成6个专案组,并通过信息互通、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形式打破专案组间的信息壁垒,发挥精英力量,凝聚办案合力,统筹办案进度,集中解决了统一证据采信标准、主从犯认定标准、补证方向、全案量刑平衡等一系列问题,确保诉讼高质高效进行。由于案情极为复杂,案件办理期间2次退回补充侦查,专案组及时沟通公安机关,引导补证方向,确保提起公诉前所有关键证据全部到位。纠正和补充诈骗犯罪事实数十笔,并对被告人追加偷越国境罪。
目前,该批案件已被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定海区人民法院、普陀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将择期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