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实力建业:选择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时间:2020年03月20日 08:10:32 中财网
原标题:实力建业:选择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及收取方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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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519)
選擇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本公司謹此公佈,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2.07A條及第2.07B條及本公司之細則162
條現正作出安排,以確定其股東有關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之選擇。
緒言
為了響應環保及節省印刷及郵遞費用,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2.07A條及第2.07B條及
本公司之細則162條作出下列安排,以確定股東選擇日後收取公司通訊的方式(以印
刷本形式或以電子形式)和語言版本(僅收取英文版本、僅收取中文版本或同時收取
英文及中文版本)。
本公司建議股東選擇網上版本(定義見下文)為本公司日後公司通訊,但股東有權隨
時經股份過戶登記分處或發送電郵至applieddev@computershare.com.hk 向本公司發出
合理書面通知,更改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或收取方式的選擇。
建議安排
根據上市規則第2.07A條及第2.07B條及本公司之細則162條,本公司已作出下列安排:
1. 本公司將寄發予股東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之函件(「函件一」)連同已
預付郵費(附有供本港郵寄使用的郵寄標籤)之中、英文版本回條(「回條」),以
便股東作出以下任何一項選擇:
(i) 閱覽所有日後在本公司網站 登載的公司通訊(「網上版
本」),以代替收取印刷本,並以郵遞方式收取有關公司通訊已在本公司網
站登載之書面通知(「書面通知」);或
(ii) 僅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的英文印刷本;或
(iii) 僅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的中文印刷本;或
(iv) 同時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的英文及中文印刷本。
倘回條是從香港以外寄出,股東請貼上適當的郵票。倘若本公司於二零二零年四
月十七日前尚未收到回條或表明選擇的回覆及直至股東按照有關法例及規則以
合理書面通知告知本公司前,該股東將被視為已同意僅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
的網上版本,以及通過郵遞方式收取有關公司通訊在本公司網站登載的書面通
知。
股東可隨時透過股份過戶登記分處給予本公司合理時間的書面通知或發送電郵
至applieddev@computershare.com.hk,以更改已選擇之公司通訊之收取方式及語
言版本。如因任何理由以致股東在收取或接收公司通訊網上版本時出現困難,
股東可以書面或電郵方式提出要求,本公司將盡快向股東免費寄發公司通訊的
印刷本。
2. 就選擇收取公司通訊印刷本的股東而言,本公司將向股東郵寄其選定語言版本
的公司通訊,除非並直至彼等以書面通知股份過戶登記分處,表示彼等冀收取公
司通訊的其他(或兩種)語言版本,或以電子形式收取(透過本公司網站)。
3. 每次按照上文所述安排寄出公司通訊印刷本時,本公司將於有關公司通訊內隨
附或在其顯眼位置印上一封函件(「函件二」)及預付郵費且已貼郵寄標籤(只適
用於本港)之英文及中文申請表格(「申請表格」),表明本公司會按要求提供另
一語言版本的公司通訊。股東可填妥及交回申請表格予股份過戶登記分處以更
改其所選擇的公司通訊收取方式及語言版本。倘申請表格是從香港以外寄出,
股東請貼上適當的郵票。股東亦有權隨時通過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港中央證券
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或發送電郵
至applieddev@computershare.com.hk 給予本公司合理時間的書面通知,以更改公
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或收取方式之選擇。
4. 所有公司通訊的英文及中文版本將以可閱覽格式於本公司網
站 刊載。所有該等公司通訊的英文及中文電子版本將根據上
市規則呈交聯交所並可於香港交易所網站 閱覽。
5. 本公司於營業時段內(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十時正至下午五時正,公眾假期除
外)的聯絡電話為(852) 3703 9680,以便股東查詢上述的安排。
6. 函件一及函件二將提及(a)所有日後公司通訊的兩種語言版本均可按要求向本公
司或股份過戶登記分處索取;(b)所有日後公司通訊的兩種語言版本均可於本公
司網站及香港交易所網站查閱;及(c)可使用上文第5段所述的電話查詢服務。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以下詞彙具有下列涵義:
「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指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
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
「本公司」
指
實力建業集團有限公司*,一間於百慕達註冊成立的有
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
「公司通訊」
指
按上市規則第1.01條的定義,本公司發出或將予發出以
供其任何證券持有人參照或採取行動的任何文件
「香港交易所」
指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香港」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
「股東」
指
股份持有人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承董事會命
實力建業集團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陸珊
香港,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吳瞻明先生(主席)及袁志平先生(行政總裁)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吳
濤先生及姚維榮先生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以及劉智強先生、余達志先生及趙傑文先
生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 僅供識別
本公告之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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