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并从5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对标《意见》,我省着力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创新“浓度”。
健全科技成果产权制度,完善资源配置方式
《意见》要求,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2018年8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即“科技改革30条”,其中,围绕成果转化,提出高校院所的职务发明成果在省内转化获得的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提高到不低于70%,对企业研发转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由省成果转化资金给予同等力度支持。
记者从省科技厅了解到,目前省内高校院所都明确了获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具体办法。相关数据显示,去年,我省技术合同成交项次达到49622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675.59亿元,同比增长45.37%,居全国第三。围绕生物医药、新材料、集成电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航空航天、金属材料、网络与通信等专利密集型产业领域,南京成立了8家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进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工作。苏州也有5家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挂牌运行。
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将围绕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化细分产业领域专利态势分析,定期向产业主管部门和各地推送分析结果,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重要决策参考。
《意见》要求,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其中包括改革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去年,我省探索适应原创导向的重大项目形成和组织机制,启动实施“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从项目发现、遴选到资助、管理等进行了全方位改革。目前已实施的8个专项项目,完全由领衔科学家自主确定研究方向,自主设置研究课题,自主选聘科研团队,自主安排经费使用。
培育技术转移机构,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意见》要求,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其中包括:支持科技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等新型研发机构。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我省实施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提升计划,成功创建7家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首批启动30家研发型企业培育,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日益完善。
2020年,我省将继续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质量,新建一批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创建2~3家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力争到2020年底建成200家国内一流的企业研发机构。
《意见》还明确支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我省在全国率先与挪威签署科技创新合作备忘录,共同实施双边产业研发合作计划;与荷兰北布拉邦省签署产业技术创新合作协议;中国在以色列建立的首个省级创新中心——以色列江苏创新中心在特拉维夫试运营;建设一批企业海外研发基地,发放外国人工作许可总数达2.7万件。
对标《意见》,我省将在更广范围深化创新开放合作,进一步拓展与创新大国和关键小国的产业研发合作,深入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深化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德国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等国际一流高校院所的合作关系,加快推进中以常州创新园、江苏省中以产业技术研究院、深时数字地球国际卓越研究中心等建设,组织实施高层次外国专家引进项目计划,全方位提升科技创新国际化水平。
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
《意见》要求,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探索通过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科技保险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鼓励商业银行采用知识产权质押、预期收益质押等融资方式,为促进技术转移转化提供更多金融产品服务。
2019年,省科技厅深入开展“科技金融进孵化器行动”,组织100多家金融机构深入622家孵化器,引导天使投资机构投资初创企业14.9亿元,累计发放“苏科贷”553亿元。
对标《意见》,我省将完善科技金融结合机制,进一步健全“首投、首贷、首保”科技金融投融资体系,力争到2020年底累计发放“苏科贷”贷款达600亿元,全省创投管理资金规模达2500亿元。强化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桥梁纽带功能,推动科技成果与资本、需求、市场有效对接,2020年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力争达到1800亿元。
我省知识金融服务也实现多点突破。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全省56家银行、12家融资担保机构、27家金融投资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在全国率先推出“互联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全省通过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88.6亿元,融资企业数量全国第一。
该负责人表示,今年我省将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金融在江苏先行先试;继续开展“知识产权百亿融资行动”,推动更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支持各地创新举措,建立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补偿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 (蔡姝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