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院改革发展的需要,根据《关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机构调整的通知》(信息办[2020]15号)中规定的机构设置情况,经研究,决定在近期选聘一批二级教学单位管理干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职数
岗位及职数一览表见附件1。
二、选聘任用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本次聘任的院长、执行院长(部长)原则上应为现任系部主任及相当职务,或具有教授职称。
副院长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讲师职称并曾担任专业负责人。
2.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3.从事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教学科研水平和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破格条件
对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同意,可破格。
三、选聘工作程序
(一)初选名单。由干部选聘工作小组根据选聘条件初选确定名单。
(二)组织考察。按照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考察建议人选,干部选聘工作小组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各相关部门协助进行。
(三)讨论决定。学院干部选聘工作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考虑人岗适配等因素,充分酝酿,集体讨论,经排序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暂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暂时空缺。
(四)任前公示。人力资源部对所有拟聘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告。
(五)正式任命。对公示公告期间无异议或不影响任职的,正式行文聘任;安排对任职干部进行任职谈话。
四、时间安排
本次选聘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至7月初结束。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2。
五、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领导,成立干部选聘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毅鹏
成 员:马建军、蒋叠峰、卢文军、臧伟坡
六、纪律要求
学院各级组织和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选聘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选聘环境,广大干部要服从学院大局,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严格遵守组织纪律。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选聘工作实行检查监督。全院师生员工对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受理部门应按规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纪委,0571-58619121;人力资源部,0571-58619117;举报邮箱:zzrs@hdu.edu.cn.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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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二级教学单位管理干部岗位及职数一览表.doc
2.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二级教学单位管理干部选聘工作进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