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3日电 (朱江)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到2018年末,移动互联网IPv6用户规模不少于5000万户(基础电信企业已分配IPv6地址且一年内有IPv6上网记录的用户),其中,电信用户不少于1000万户,移动用户不少于3000万户,联通用户不少于1000万户。
实施LTE网络端到端IPv6改造
《通知》显示,到2018年末,基础电信企业完成全国范围LTE核心网、接入网、承载网、业务运营支撑系统等IPv6改造并开启IPv6业务承载功能,为移动终端用户数据业务分配IPv6地址,提供端到端的IPv6访问通道。
到2018年末,基础电信企业完成门户网站、网上营业厅网站IPv6改造,并完成活跃用户规模排名前10位的自营移动互联网应用(APP)及相应系统服务器IPv6升级改造,使移动互联网应用(APP)支持IPv6访问优先;通过免流量升级等推广措施,引导用户完成移动互联网应用(APP)更新。
到2018年末,移动互联网IPv6用户规模不少于5000万户(基础电信企业已分配IPv6地址且一年内有IPv6上网记录的用户),其中,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信)用户不少于1000万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移动)用户不少于3000万户,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联通)用户不少于1000万户。
推动新生产移动终端的出厂默认配置支持IPv4/IPv6双栈,并逐步推进存量移动终端通过系统软件升级开启IPv6功能。基础电信企业定制和集中采购的移动终端应全面支持IPv6。
到2019年第一季度末,各基础电信企业均完成LTE网络与其他基础电信企业用户规模排名前10位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系统服务器互通,实现已选定的30个移动互联网应用(APP)IPv6跨网访问。
加快固定网络基础设施IPv6改造
《通知》强调,到2018年末,完成北京、上海、广州、郑州、成都的互联网骨干直联点IPv6改造,开通IPv6网间互联带宽不少于1Tbps。到2020年末,完成所有互联网骨干直联点IPv6改造,开通IPv6网间互联带宽不少于5Tbps。
到2018年末,基础电信企业完成城域网和接入网IPv6改造并开启IPv6业务承载功能,为固定宽带用户分配IPv6地址,向政企客户提供基于IPv6的专线业务,并出台相应的资费优惠措施。
推动新生产的家庭网关、企业网关、路由器等固定终端支持IPv6并默认配置支持IPv4/IPv6双栈,基础电信企业定制和集中采购的固定终端应全面支持IPv6。
到2018年第三季度末,基础电信企业完成业务运营支撑系统升级改造,建立面向IPv6业务的运维管理体系和业务管理流程,具备IPv6用户统计、流量统计以及IPv6业务受理、开通、运行维护等能力。
推进应用基础设施IPv6改造
基础电信企业和数据中心运营企业应完成数据中心内部网络和出口设备的IPv6改造,支持IPv6业务接入和承载。到2018年末,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完成超大型数据中心IPv6改造,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东北区域大数据中心、东软软件园数据中心、誉成云创数据中心、百度云计算技术(山西)有限公司、蓝汛首鸣国际数据中心完成IPv6改造,为用户提供基于IPv6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2018年起新投产的数据中心应支持IPv6。到2020年末,各大型数据中心运营企业均完成IPv6改造。
到2018年末,阿里云、腾讯云、金山云、网宿科技、蓝汛、帝联科技完成内容分发网络(CDN)IPv6改造。
到2018年末,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面向公众提供服务的云服务平台完成50%云产品IPv6改造,阿里云、腾讯云、金山云、UCloud、华为云、华云、迅达云、百度云、京东云、青云等云服务平台企业完成50%云产品IPv6改造。到2020年末,上述企业完成全部云产品IPv6改造。鼓励云服务企业面向用户提供IPv6技术咨询、网站改造等服务。
到2018年末,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完成递归域名解析服务器的IPv6改造,万网、新网互联、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政府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CONAC)、西部数码、三五互联、易名中国、中国数据、爱名网、联动天下、商务中国、时代互联完成IPv6改造,构建域名注册、解析、管理全链条IPv6支持能力。
开展政府网站IPv6改造与工业互联网IPv6应用
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系统门户网站IPv6改造。到2018年末,工业和信息化部完成门户网站IPv6改造;到2019年末,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完成门户网站IPv6改造。
鼓励典型行业、重点工业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IPv6网络化改造,创新工业互联网应用实践,构建工业互联网IPv6标准体系。
强化IPv6网络安全保障
将IPv6相关网络基础设施及应用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纳入电信和互联网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健全完善IPv6环境下网络安全相关管理和技术要求,开展针对IPv6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通报预警等工作。
各基础电信企业和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CDN)、云服务等运营企业要同步做好现有网络安全保障系统在IPv4向IPv6过渡过程中的升级改造,确保具备基于IPv6的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基于IPv6固定网络基础设施和应用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防护手段建设,支持开展IPv6网络环境下的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网络安全技术和管理机制研究。鼓励企业、研究机构、高校等各方加强协同,加快IPv6安全技术研发、应用和融合创新。
落实配套保障措施
《通知》指出,各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各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设备制造企业以及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CDN)、云服务、域名服务等企业要成立由公司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推进工作组,对照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于5月15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各企业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各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在对各省级子(分)公司的业绩考核中,还应将IPv6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要安排资金保障IPv6各项任务落实。各企业应于2018年6月、9月、12月底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完善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制度,鼓励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基于IPv6的服务,在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明确要求提供IPv6相关信息;加强IPv6地址备案系统的建设和备案管理,督导企业严格落实IPv6接入地址编码规划方案;完善相关电信业务管理要求,要求数据中心(含云服务)、内容分发网络(CDN)等运营企业在提交年报时,提供支持IPv6相关情况;修订电信设备进网检测的相关规定,明确网络及终端设备进网中有关IPv6的检测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电子政务系统、信息化系统及服务平台等项目审批中,应将支持IPv6作为必要条件,并负责考核落实;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本地区IPv6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