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印发《实施意见》
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印发《关于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通知全文如下: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长白山开发区、长春新区,扩权强县试点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厅、委和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关于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7日
关于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以下简称“5G”)是全面构筑“万物互联”的基础设施,加强部署5G网络,加快普及5G应用,对我省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网络强省具有深远意义。为抢抓5G发展机遇,拓展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的新空间,培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设目标
2018年至2019年,结合省内物联网、工业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以及数字吉林建设需求,适时开展5G网络区域和行业试点,满足特定领域、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的局部覆盖,完成3至5个区域应用示范工程建设。
到2020年,初步建成覆盖市(州)、县(市区)以及重点乡镇5G网络规模组网,满足5G网络商用服务要求,5G网络设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5G网络应用成为提升我省经济发展效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在加速我省经济转型发展、培育新市场和产业新增长点、实现包容性增长和可持续增长中发挥关键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
推动制定5G通信网络发展规划,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中补充完善5G通信相关内容,统筹5G通信网络布局,兼顾5G通信网络与4G通信网络协调发展。完善城乡规划,将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乡规划体系,实现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有效衔接,实现“多规合一”,确保5G铁塔、机房等通信基础设施符合城乡、土地等规划要求。
(二)推进共建共享。
推动同步建设,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与通信设施建设同步进行,同时施工与验收。提供建设保障,大型公共场所和建(构)筑物的开发者、所有者和管理者为5G通信基站及配套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实现资源共享,鼓励利用路灯杆、公安监控杆、交通信号杆、交通指示牌、公交站台、广告牌等公共设施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用于附挂设置微型5G通信基站。
(三)开放公共资源。
开放公共资源,无偿开放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文化体育科技类场馆等公共机构的建筑物及所属用地,以及政府投资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公路、铁路、桥梁、体育、社区服务、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和政府投资为主的各类建设项目,为5G通信基站、通信机房及配套通信设施建设提供场所和便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新建小区在建设时应提前考虑5G通信基站及附属设施建设场所,已建成小区,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有关管理部门要帮助协调做好5G通信基站的选址和建设进场等问题。
(四)加快网络建设。
加快窄带物联网(NB-IoT)、5G网络部署,特别是重点区域的密集和深度覆盖,实现远程抄表、工业设备互联、智能停车、智慧农业等多种行业广泛应用,满足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联网需求。开展5G网络试点,督促基础电信企业与总部沟通协调,争取区域试点,为我省车联网等相关重点区域提供5G网络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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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王帝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