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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移动通信市场恶性竞争(图)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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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佛山市政府大楼、公园等公共区域均开放给通信运营企业建立基站。戴嘉信

目前佛山市政府大楼、公园等公共区域均开放给通信运营企业建立基站。戴嘉信 摄


  住宅小区、学校等地方通信用户不能按照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网络的局面将被改变—9月1日,《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明文规定通信业务经营者与项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签署排他性、垄断性协议,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信息化建设进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发展阶段,《条例》的实施除为个人和单位用户的信息安全提供法律保护外,还将保障通信运营企业的网络覆盖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于《条例》的实施,佛山多个通信运营企业均表示今年是佛山移动通信4G建设的关键年,《条例》给佛山区域的通信运营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

  基站建设“有法可依”资源共享促城市信息化

  “对经政府部门批准备案的通信基站,无正当理由不得逼迁。”今年3月份,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针对近年来通信基站屡遭破坏做出了上述指导意见,指出建设单位、业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支持电信运营企业以共建共享方式平等建设和使用通信基站,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实际上,为进一步加大对通信基础设施的统筹和保护力度,佛山市政府于2011年4月份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同时对符合规划要求并已完成报建审批手续的通信机房、基站和通信传输管道、线路等通信基础设施予以保护,同时规定通信运营企业要做好基站天线美化工作,推动基站、通信管线、机房等资源开放共享。

  9月1日实施的《条例》综合考虑了各市相关部门和运营企业的意见,针对上述的各种基站建设问题做出了明文规定,并通过行政处罚的方式,对违法者进行约束。

  “在编制城乡规划时,会结合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在乡村道路、工业厂房、文化体育设施、城市综合管沟等场所,预留基站和敷设通信电缆、有线广播电视的管道位置;对新建、扩建、改造的商住区、工业园区、道路等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内的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预留用于安装通信线路配线设备、移动通信基站的设备机房和设置天线位。”佛山市规划局表示。

  佛山通信运营企业在做好基站美化、实现资源共享方面早有实践。以佛山移动为例,该公司今年与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合作共建“智能交通综合杆”,作为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数字化道路工程”的一部分,该设施集道路视频监控与无线通信功能于一体,通过利用现有的城市道路、土地及管道资源,将道路视频监控与运营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实现共建共享,降低市政交通及通信设施的建设成本。

  运营企业积极响应合力促进通信市场规范化

  近年来,通信基站建设通过行政报批手续,业主单位不同意而导致工程停工或直接无法进场的事件时有发生,直接影响某些区域信号覆盖不充分。“有些用户反映,佛山某些住宅小区或者学校,存在信号较弱的问题。”佛山移动客户服务管理部门表示,根据客户反馈信息,该公司会第一时间安排专业人员对相关区域进行网络检测,如是通信设施故障会及时解决,“如果是外部因素导致,甚至是其他运营商和业主开展排他,无法建站,我们只能通过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非常无奈。”

  通信基础建设选址问题中,最难解决的是遭遇“排他协议”。“业主或者是物业服务企业跟某个通信运营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时,将‘不得让其他运营商进入所属物业建通信基站’写进合同中。”业内人士表示,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是“排他协议”产生的关键,从而导致了行业的恶性竞争,“《条例》实施后,这一情况将得到改善。”


  8月13日,广东省政府召集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信委)、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通信管理局及广东电信、广东移动、广东联通等有关部门和企业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贯彻落实《意见》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各通信运营企业要尽快清理、修订本企业制定的排他性、垄断性规定和协议,要求三大运营商共同签署公平竞争、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协议或约定。

  “今年是4G建设的关键年,省相关部门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视,《条例》的实施等都将进一步规范佛山通信市场的秩序,良好的竞争环境将促进4G网络覆盖,光纤入户等的进程。”佛山市经促局相关人士表示。据了解,自从去年4G商用牌照正式发放之后,佛山地区的4G基站的更新和建设便已逐步开展,截至今年8月初,仅中国移动在佛山地区已开通4G站点超过3000个,已经实现了各区主城区大部分地方的信号覆盖。陈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