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新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全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25条具体意见,为旅游强省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对准确确认旅游合同性质、保护旅游者消费权等相关权益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要依法妥善审理旅游纠纷、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对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擅自将旅游合同义务转让给其他旅游经营者、改变行程、遗漏景点、降低服务标准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予以制裁和处理;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可依法给予惩罚性赔偿。要加大旅游景区生态环境、旅游资源保护力度,依法严惩违法过度开发景区、破坏生态环境、不文明旅游等行为。
针对法院审理旅游纠纷可能遇到的问题,《意见》提出了解决路径和方法。在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方面,提出“全面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办事流程规范化、诉讼服务精准化”的新要求。在改进审判工作机制方面,通过采取电话接访、诉前调解、巡回审判、假日开庭等诉讼方式,就地立案、开庭和调解。在巡回审判方面,对旅游景区内未设人民法庭的,要求景区所属基层法院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巡回审判点,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最大限度满足旅游司法需求。
《意见》还要求,各级法院要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探索建立联合调解委员会,构建基层调处网络,对各自处理的纠纷定期通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旅游纠纷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全覆盖、多领域、高效率调处合力,共同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记者 段春山 通讯员 李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