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26日丨中国优通(06168.HK)公布,继公司刊发日期为2019年10月28日的公告后,并无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及其他仲裁委员会呈交针对中国移动通信河北公司的经修订申请。于2019年11月26日,河北昌通已申请就针对中国移动通信河北公司的所有仲裁偿还总额约人民币3.2466亿元。
2019年10月14日及2019年10月30日,张家口仲裁委员会及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已各自就针对中国移动通信河北公司进行中的仲裁的数份服务协议作出裁决及判决(“第七批仲裁裁决及纠纷案判决”)。根据第七批仲裁裁决及纠纷案判决,中国移动通信河北公司被判令向河北昌通支付金额约人民币254万元的款项,作为部分未支付的服务费及违约金。仲裁裁决亦判令有关偿还余下未裁决服务费金额的申索及其他申索(包括偿还(1)该款项的利息及(2)仲裁程序的申请费用)须待仲裁委员会未来裁决后方可作实。
于2019年11月26日,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及其他仲裁委员会已判令中国移动通信河北公司就进行中的仲裁偿还总额约人民币1.2596亿元(包括(1)服务费、(2)河北昌通支付的按金及(3)中国移动通信河北公司应付的违约金)。余下未裁决服务费金额亦须待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及其他仲裁委员会未来裁决后方可作实。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及其他仲裁委员会可能不时就针对中国移动通信河北公司的仲裁作出进一步裁决,且河北昌通或会再向中国移动通信河北公司提出仲裁,以收回(其中包括)中国移动通信河北公司未支付的服务费。鉴于上文所述,公司未来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每月作出进一步公告,知会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进行中仲裁以及任何针对中国移动通信河北公司的进一步仲裁的任何进一步重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