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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通讯: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

导读:

国美通讯: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

时间:2019年12月02日 16:21:16 

国美通讯: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

时间:2019年12月02日 16:21:16 中财网

原标题:国美通讯:关于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国美通讯: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国美通讯 公告编号:临2019-50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国美通讯”)将委托国
美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国美电器”)采购智能移动终端的元器件、零配件、电
子物料等产品,并与其签订《采购框架协议》。

. 截止2019年9月30日,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关联方在商品销售、物业租赁、接受劳务或服务等方面,产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7044.35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国美电器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公司向
国美电器及其附属公司采购智能移动终端的元器件、零配件、电子物料等产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国美电器系受同一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与国美电器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
3、 注册地: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胡郎路80号1205室
4、 法定代表人:董晓红
5、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6、 成立日期:2003年04月02日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48102517U
8、 经营范围:销售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
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针纺织品、通讯器材;上
述销售商品的安装和维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销售化妆品、日用品、服装、鞋帽、玩具、厨房用具、汽车、计算机软
件及辅助设备、家具、卫生间用具、小饰品、电子产品、花卉;仓储保管;装卸
服务;租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食品;出
版物零售;工程设计。(该公司2004年4月20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04年4
月20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9、 国美电器(合并报表)2018年度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540,042.37

负债总额

2,922,187.85

净资产总额

1,617,854.52

利润表项目

2018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

5,815,900.94

营业利润

54,505.80

利润总额

56,072.78

净利润

46,611.44



三、采购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国美电器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下称“本协议”),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一)采购产品范围


本协议项下国美通讯向国美电器采购的产品为:智能移动终端的元器件、零
配件、电子物料等。


(二)交易量


双方确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协议项下国美通讯向国美电器采购产品的
总金额(含税)历年将不超过以下金额:

年份

交易金额

2019年

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2020年

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2021年

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在上述交易金额范围内,双方签订具体的实施合同。


(三)交易费用


1、国美通讯应根据本协议规定的原则和实施合同规定的金额、支付方式和
支付时间,结清交易费用。


2、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项下国美通讯向国美电器采购产品的价格,
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四)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2、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本协议。


(五)特别约定:国美电器确认,其作为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国
美零售”)在中国境内的主要附属公司和管理机构,具有相应的权限和授权,代
表国美零售在中国境内的其他附属公司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六)生效条件:本协议于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成立,经国
美通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美通讯委托国美电器进行采购,有利于公司利用关联方的采购优势和资金
信用优势,扩充公司采购平台,发展公司生产。国美通讯向国美电器采购产品,


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允的商业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在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之前,已经取得了公司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三位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列入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程。


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签订采购
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宋林林、魏秋立、董晓红回避表决。


(二)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于秀兰、董国云、韩辉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上述
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对方为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国美电器”),系公司关联企
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
会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利用关联方的采购优势和信用优势,扩充公司采购
平台,且年度预计交易金额是基于公司对后续业务的预计。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
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关联股东需回
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与本次事项相关的采购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