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电磁辐射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HJ972-2018)。
本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原信息产业部联合印发的《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环发〔2007〕114号)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kjs.mee.gov.cn/hjbhbz/)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8年9月30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