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局长张丽娟17日在福州透露,福建省信息通信业进行了具体细化,提出了“两岸一家亲”移动通信资费优惠试点方案。
11月4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0个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26条措施”)。12月17日,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和基础电信企业在福州举办政策说明会,发布了落实“26条措施”的具体情况。
“26条措施”中的第17条提出,“试点在福建对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使用大陆移动电话业务给予资费优惠”。
根据福建提出的“两岸一家亲”移动通信资费优惠试点方案,持有在福建申领的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均可办理该优惠,可在2019年12月20日起通过企业服务热线进行预登记,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办理。
办理后,大陆手机用户拨打台湾电话在现行标准资费的基础上按3折优惠;从大陆漫游至台湾时,拨回大陆电话、拨打台湾电话,接听电话均在现行标准资费基础上按3折优惠;从大陆漫游至台湾时,手机上网流量按现行资费标准执行单价和单日封顶值5折优惠。
这项资费优惠方案办理时间暂定为2020年一年,优惠对象自办理之日起享有连续12个月的移动通信资费优惠。如2020年12月31日办理,则在2021年12月30日24时前均按此资费优惠方案计费。
张丽娟表示,该方案系福建专属试点,为各通信集团公司赋予福建省特殊的资费政策,较大幅度地降低了在闽台胞拨打台湾电话的移动通信资费,让在闽工作和生活的同胞们更加舒心地与亲人沟通交流。(闫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