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商”的兴起,微信朋友圈贩卖的商品可谓是五花八门,但在网上经营也应当秉持诚信为本的原则。近日,常熟法院审结了一起在微信朋友圈卖假手机的诈骗案件。
谢某在酒吧工作时听别人说起,有人在微信上以卖手机的名义“挣钱”,如有人购买就快递邮寄假手机过去。谢某觉得这个方法可以迅速赚钱,于是也开始铤而走险。随后,他通过QQ、微信发布虚假的销售低价正品手机信息,如有人购买价格在1000元以上的手机,他就给对方邮寄从网上购买的高仿手机或是其他远低于手机价值的物品;如购买的手机价格低于1000元,他就不给对方发货,并将对方的微信删除或拉黑。经查,2018年3月中旬至12月中旬,谢某以收取定金、货款、运费等为由,并以上述不发货或者快递其他廉价物品等手段,多次对他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2396元。
法院审理认为,谢某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谢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基本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决谢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责令谢某退赔尚未退出的赃款,发还相关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