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讯4月13日消息,360发布公告称,4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对外转让所持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360企业安全集团)的全部股权,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交易并授权总经理及管理层推进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公司所持奇安信股权占其总股权的22.5856%,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7.31亿元。
对外转让的受让方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该公司大股东为娄小冬,是金汇金投资集团关联公司。
根据协议,交易完成后奇安信及集团不得在其企业名称、商号、许可产品和服务及许可材料上及对外宣传、推广等使用360品牌、商标、商号;奇安信集团正申请注册但尚未取得注册证的带有“360”及相关文字、图形的商标应尽快撤回申请;已经取得带有“360”及相关文字、图形的商标将不得再使用。
与此同时,360则宣布未来重点进入政企安全领域,将通过包括不限于自建、投资、并购等方式进一步落实。这意味两家公司进入竞争关系。(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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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360公司针对此事回复澎湃新闻()称,360公司进行本次股权转让,主要出于以下几点考量:
一是解决独立性问题,助力奇安信上市。3年前,360公司作为奇安信最早的战略投资者,为其提供了品牌、技术、大数据等授权支持和安全赋能。经过3年多的时间,奇安信在360的支持下获得了快速发展,已经具备独立发展的能力。
目前,奇安信启动上市筹备工作,按照有关上市要求,拟上市公司应当具备独立性。360向其提供的品牌、技术、大数据等授权支持一定程度上对其独立性造成了影响。为此,360根据约定整体出让股权、收回相关品牌、技术和数据授权,解决奇安信上市的独立性问题。”
360为了保护用户利益,会继续提供安全大数据的支持服务。之前以360品牌出售的安全产品,360公司会继续以市场化的机制在过渡期内提供数据支持,以确保政企用户利益不受损害,这也符合其用户至上价值观。
二是全面落实360“大安全”战略。完成股权转让后,360公司将获得37亿元的转让资金,投资收益近30亿元,而回笼资金将用于360公司“大安全”战略的拓展。
此前,360公司董事长兼CEO周鸿祎就曾提出大安全战略:万物互联时代,网络安全威胁已经从网络空间扩展到对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关键基础设施安全、社会安全、城市安全乃至人身安全的恶意控制或攻击,为此360公司将持续建设“国家安全大脑”、“城市安全大脑”、“家庭安全大脑”等三个“安全大脑”,为国家安全及国民安全提供更强劲的保障,并将深化布局政府及企业安全业务。在大安全战略的系列版图中,政企网络安全市场不可或缺。
360方面表示,未来,政企安全领域将成为360公司的重要战略方向和新业务增长点,360将通过包括不限于自建、投资、并购等方式,全力拓展政企安全市场。
以下为360公告全文: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所持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占其总股权的22.5856%,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731,145,614元。
因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方,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实施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一、情况概述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六零”或“公司”)于 2019年 4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所持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外转让所持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的全部股权,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交易并授权总经理及管理层推进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公司所持奇安信股权占其总股权的 22.5856%,参照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评报字[2019]第 000230号《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交易双方协商,转让价格拟定为人民币 3,731,145,614 元。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1、交易对方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A区C0740
4、注册时间:2018 年 1 月 10 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金汇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7、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为普通合伙人北京金汇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合伙企业份额 1%,有限合伙人娄小冬持有合伙企业份额 99%。
(二)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的财务情况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于 2018 年 1 月,目前尚未开展运营业务。以下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金汇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基本财务情况:
备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对方的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本次交易的支付,交易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详见“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相关内容。同时,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北京金汇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称“买方”)承诺:
1、买方将按照《奇安信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买方履行全部支付义务的相关担保措施。
2、买方将足额筹集本次交易所需资金,相关资金来源合法。
3、买方与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买方后续如引入其他有限合伙人参与本次交易,引入的其他有限合伙人与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亦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 14,944.637 万元
3、成立时间:2014 年 6 月 16 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102 号楼 3 层 332 号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网络技术服务;
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版物零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前五大股东的出资比例(合计约占其股份总数的 75%):
齐向东为奇安信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对奇安信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瑞评报字[2019]第 000230 号《资产评估报告》。
1、评估目的:为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提供价值参考。
2、评估对象: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3、评估范围: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4、评估基准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5、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6、评估方法:收益法、市场法
7、评估结论:
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在本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企业净资产账面值 675,036.29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47,800.00 万元,增值 972,763.71 万元,增值率 144.11%。
增值原因主要为收益法评估结果涵盖了诸如客户资源、商誉、人力资源、技术业务能力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因此企业预计综合获利能力高于账面净资产,导致评估增值。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公司所持奇安信股权占其总股权的 22.5856%,对应评估值应为人民币 372,165.52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