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傍晚,淳安县公安局姜家派出所接到辖区某杂货铺店主报警,称其放在店内的手机被盗。
回看店里的监控画面,令店主没想到的是,下手的竟是一名常客。该男子经常到店里购物,听口音不是本地人,但具体身份信息不知。
监控画面显示,当天15点14分左右,该男子在杂货铺买完东西结完账后并未离开杂货铺,而是趁店主回房间之际,观察四周无人后迅速走进柜台,拿起手机转身离开。
通过线索,民警了解到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经过进一步的走访排摸,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是28岁的任某,8月23日上午,警方将其抓获归案。
经讯问,任某对自己盗窃手机的行为供认不讳。据交代,任某在杂货铺内买东西时,注意到店主将手机放在柜台内。任某眼下正是缺钱的时候,却心生贪念。他假装继续购物在店内徘徊一阵,等待时机作案。趁店主走进里屋,任某盗走手机后迅速离开。
此前,任某常在该店购物,曾看到过店主输入微信支付密码,他把密码偷偷记在了心里。
得手后,用店主的手机扫描自己的微信收款码,将余额里2900多元转入自己账户,随后便将该手机扔进了千岛湖。
8月23日,犯罪嫌疑人任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日前,任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