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為偷手機更改行程火車上假借聽歌順走下車
近日,哈爾濱東站派出所民警通過網上通緝相繼破獲多起盜竊案件。經查,犯罪嫌疑人曾先后因強奸、盜竊多次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但男子不但不知悔改,還在案發后短短一個月時間裡繼續作案。
9月18日5時許,K1528次列車乘警接到旅客王先生報案稱,一男子以聽歌為由借用其手機(i phoneXR),就在一個多小時前,當列車在霸州站停車時,男子趁其不備將手機偷走。通過大量走訪,民警鎖定盜竊手機男子孫某,33歲,依蘭縣人,無業,曾先后因強奸、盜竊多次被警方打擊處理。民警走訪了解到,孫某整日游手好閑,且無固定經濟來源,經常是靠變賣家當換取生活費。
10月14日,哈鐵警方將其列為網上逃犯。10月15日20時許,當孫某在綏中火車站准備乘坐列車過程中,被派出所民警當場查獲,隨即被押解回哈爾濱。
據孫某交代,9月17日當天,其原本是准備乘坐天津到靜海的火車,在站前廣場吸煙時無意間遇到被害人(王先生)上前與其搭訕,期間發現該人手持i phoneXR手機一部,便臨時改變主意謊稱與被害人同路,並在其陪同下退票,重新購買了一張到邯鄲的火車票。9月18日,在列車上,孫某竊取了被害人手機支付密碼,並在發現該手機內有496余元錢后,於霸州站站停期間將手機偷走。隨后,再次乘汽車返回天津,在某二手手機店內變賣獲利2650元。
10月17日19時許,在K188次列車途經山海關站時,孫某故技重施,以向旅客借手機發短信為由,盜竊VI VO牌手機一部,變賣獲利730元。通過案件深挖,孫某又供述其還曾分別在鄭州、蘇州、嘉興盜竊OPPO牌手機3部,變賣共計獲利1300元的犯罪事實。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