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上午10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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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二级巡视员 李 静: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参加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2019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决定自4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为期6个月的“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围绕重点行业和领域积极开展执法稽查工作。为了让大家更多的了解这次执法行动的相关情况,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执法稽查局二级巡视员佟波,向大家做详细的介绍和发布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下面有请杨局长介绍一下这次行动的相关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 杨红灿: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兴业态不断涌现,营销模式不断创新,消费者个人信息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商业资源。非法收集、买卖、使用、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日益增多,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精准诈骗频发,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近年来,央视3·15晚会连续曝光了消费者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滥用的案例。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和消费意愿,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以“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为主题开展2019年“守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经过多方面调研,摸清了当前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域以及主要违法表现形式。3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4月1日至9月30日,针对房产租售、小贷金融、教育培训、保险经纪、美容健身、装饰装修、旅游住宿、快递、电话营销、网站或APP运营等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问题突出的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等违法行为。《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深挖案件线索。公布举报电话、网站,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从互联网信息、媒体报道等多个渠道收集案件线索;收集分析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热线、广告监测、案件管理系统等数据信息,锁定本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要求各地加强执法联动。积极开展上下联动、区域联动和部门联动,加强行政与司法衔接。广泛开展宣传,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教育引导消费者主动保护个人信息。打击与规范相结合。联合监管机构开展行政约谈,切实规范行业秩序。
行动期间,总局积极组织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大案要案查办,加强督查督办,推动专项执法行动不断向纵深开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违法行为,深入排查案件线索,强化部门协作和执法联动,查办了一批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案件,有力地震摄了违法犯罪分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据统计,行动期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办各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1474件,查获涉案信息369.2万条,罚没款1946.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54件;组织执法联动4225次;开展行政约谈3536次;开展宣传活动10653次。
从查办案件的情况来看,当前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主要高发在房产租售、装饰装修、教育培训等三个领域,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40件,涉案信息313.9万条,罚没款1080.6万元,分别占总数的43.4%、85%和55.5%。其中,房产租售行业案件数量和涉案信息数量均列首位,查办案件273件,涉案信息数量153.2万条,罚没款428.2万元,分别占总数的18.5%、41.5%和22%。装饰装修行业案件234件,涉案信息数量34.5万条,罚没款176.7万元,分别占总数的15.9%、9.3%和9.1%。教育培训行业案件133件,涉案信息数量126.2万条,罚没款475.7万元,分别占总数的9%、34.2%和24.4%。最突出的违法行为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10件,涉案信息276.3万条,罚没款1006.3万元,分别占总数的48.2%、74.8%和51.7%。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执法制度体系,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继续组织开展“守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二级巡视员 李 静:谢谢杨局长的情况介绍。下面,请佟波二级巡视员发布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二级巡视员 佟 波:“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1.浙江省诸暨祥生新合置业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
2019年1月,浙江省诸暨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对案件的梳理分析,发现诸暨祥生新合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销售某小区时,涉嫌泄露、出售业主个人信息。经查,该公司在开发经营过程中收集到某小区业主姓名、房号、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后,未妥善保管,导致业主个人信息被其员工获取,以1200元的价格非法出售给他人获利,造成小区业主个人信息泄露。2019年5月24日,诸暨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2.山东省青岛众鑫建晟工贸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