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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第一天盗窃手机玩失踪 三天后落网被行政拘留

导读:

  19岁的女子刘某某在呼和浩特市一家麻辣烫店工作第一天,便偷走了店老板的手机玩起了失踪。然而3天后

  19岁的女子刘某某在呼和浩特市一家麻辣烫店工作第一天,便偷走了店老板的手机玩起了失踪。然而3天后,店老板却在逛超市时遇上了她,刘某某正拿着偷来的手机打电话,然而刘某某冒用他人身份证拒不承认在麻辣烫店工作过的事实。18日下午,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新城区公安分局锡林路派出所了解到,在大量证据面前,涉嫌盗窃和冒用他人身份的刘某某被合并执行行政拘留。

  据新城区公安分局锡林路派出所民警介绍,17日13时30分左右,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在车站西街华联超市内偶遇偷其手机的嫌疑人。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报警人称其是火车站附近一家麻辣烫店老板。12月14日中午,她放置在该店内的一部手机不见了,同时,当天上午来到该店工作的一名19岁的女工作人员也不辞而别。此后,经过查询店内监控发现,正是该女子盗窃走了手机。“今天中午店内不忙,我便进这家超市逛逛,正巧看到了她,巧的是,她正拿着我的手机打电话。”报警人称,因为害怕打草惊蛇,没有紧跟她,而是等候在超市出口处报了警。而后, 民警陪着报警人在超市出口处附近蹲守,半个小时后,将走出超市的女嫌疑人控制起来,带回派出所。

  在审讯室内,面对民警的讯问,该女子一口咬定,她并没有在一家麻辣烫店工作过。当店老板称,她应聘时还将身份证押在店内时,该女子却从身上掏出一张名为贺某某的身份证,称她的身份证一直就在身上。随后,民警核实了她随身携带的贺某某身份证,发现身份证并不是其本人。而麻辣烫店老板随后从店内取来的名为刘某某的身份证却与该女子人像对比完全符合。无力狡辩后,该女子又称手机是她花1千多元买的。直到麻辣烫店老板出示了购买手机的票据,与手机串号比对发现完全一致后,在大量证据面前,该女子才不得不全部如实交代。

  18日,民警以盗窃和冒用他人身份对19岁女子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