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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玩手机,罚200元扣2分能遏制违法行为?

导读:

  此前,一男子驾驶小轿车时低头看手机,未注意观察前方路况,与自行车相撞,致自行车骑乘人死亡。近

  此前,一男子驾驶小轿车时低头看手机,未注意观察前方路况,与自行车相撞,致自行车骑乘人死亡。近日,海口美兰法院判决该男子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点击查看详细报道)

  随着私家车数量呈爆炸性增长、移动互联网日益便利的态势,开车打手机的现象愈演愈烈。像这种因为开车玩手机而致人死亡的惨痛教训和代价,要如何避免?

  开车玩手机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2分。我们既有相关法规来规范开车玩手机的行为,也在执法过程中使用电子警察进行监控,但即使被查到,司机面对的仅是不超过200块钱的罚款和扣2分,威慑作用不大。那该怎么有效遏制由此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

  开车玩手机行为让驾驶过程充满隐患,恶习背后是对规则和生命的漠视。毫无疑问,升级管理手段,解决当前的执法困境是最有效的办法。

  因此,要加大对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处罚力度,治理开车玩手机乱象,有必要在立法上有所作为。在部分国家,“开车使用手机”入刑已经成为现实。在英国,开车打电话最高可判入狱2年,如因发短信造成致死车祸,肇事司机面临最高 14年的监禁;在新加坡,对初犯者最高罚款为1000新元(约4992元人民币),监禁6个月,对再犯者最高罚款为2000新元,监禁1年。这么一对比,我们的处罚力度显然不具威慑作用。

  不妨借鉴他山之石,依据我国国情,将开车使用手机纳入刑法,同酒驾等违法行为一样入刑,按危险驾驶定罪,采取处以拘役、处罚金等处罚。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程度的妨碍安全驾驶行为也要完善处罚法规。比如开车时频频刷微博、浏览信息等都属于妨碍驾驶行为,对于这种行为也应当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与力度。若等到出了事故才去制止,只怕为时已晚。

  交通安全不是儿戏。我们希望相关部门完善处罚法规,执法部门加强执法,也呼吁公众能够提高安全行车的意识,为自己也为他人的生命负责,让开车玩手机的恶习得到纠正,还社会一个文明安全的驾驶环境。(海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