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县定于每年9月18日为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日,目的是检验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性能,增强居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战备观念。为做好2019年的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范围
县城区和斜店乡、店子镇、清水镇。
二、试鸣时间
北京时间2019年9月18日10时整。
三、警报信号
依次试鸣预先警报、空袭警报、灾情警报和解除警报四种信号,北京时间2019年9月18日10时0分开始至10时20分结束。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3分钟;
灾情警报:鸣l5秒、停10秒,鸣5秒、停l0秒,反复三遍,时间2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各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3分钟。
望广大群众相互告知,保持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秩序。各单位、社区和学校可结合警报试鸣组织防空防灾训练或疏散演练。
特此公告
冠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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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张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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