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日报》(深圳,记者 莫磬箻)讯,激光显示科创板企业光峰科技(688007.SH)麻烦不断。时隔不到2月,行业巨头台达电子又将其告上了法庭,个中还牵涉到小米生态链企业——峰米科技。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台达电子两次起诉光峰科技的涉案金额合计逾8000万元,可能产生的或有负债规模已超过光峰科技2019年的半年度净利润。
光峰科技曾对《科创板日报》记者称,“在快速发展和竞争激烈的科技领域,专利诉讼已成为科技创新企业的常态化业务行为。面对台达电子提起的侵权诉讼,一方面光峰科技积极应对,另一方面努力维护自身权益。”
连累小米生态链企业
9月20日晚,光峰科技(688007.SH)再度发布涉诉公告,称在当日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关于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告)起诉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第一被告,光峰科技的控股子公司,下称“峰米科技”)、光峰科技(第二被告)的《民事起诉状》等材料。
在该起诉讼中,台达电子称峰米科技和光峰科技共同制造、销售型号为“MJJGTYDS01FM”的米家激光投影电视产品的行为,侵犯了其两项发明专利并造成了经济损失,涉案金额合计3202万元。
值得指出的是,峰米科技是光峰科技与小米科技于2016年联合成立的小米生态链企业,其中光峰科技控股55%,小米集团旗下天津金米、顺为科技和峰业投资各持股15%。
图〡峰米科技股东结构;来源:天眼查峰米科技定位于激光电视整机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其业务模式为:峰米科技向光峰科技采购定制研发、制造的激光电视光机,另对外采购整机零部件,均发往OEM厂商制造整机,再将整机销售给客户。其中米家激光电视销售给小米通讯,“WEMAX”等自有品牌激光电视销售给其他客户。
光峰科技与小米的联系有多紧密?光峰科技2018年的第一大客户为即为小米通讯及其关联公司,相关销售收入金额为2.47亿元,营收占比达到17.85%;同时,小米通讯是光峰科技的第二大供应商,2018年相关采购金额高达7482.52万元,占比8.35%。
据悉,米家激光投影电视产品全部搭载光峰科技激光电视光机,涉诉型号产品为光峰科技在2019年推出的一款新产品。据光峰科技公告披露,该型号产品销售金额及库存金额不及光峰科技2018年营业收入的10%。
《科创板日报》记者联系光峰科技希望进一步了解涉诉型号米家激光投影电视情况,但至截稿未收到回复。
盈利埋雷
值得指出的是,这是台达电子在2个月内第2次起诉光峰科技。
资料显示,台达电子成立于1971年4月,法定代表人是郑崇华。公司致力于开发、设计、制造和行销各种电子零组件及设备,是全球交换式电源供应器、投影机及电磁零件之主要供应厂商。
上一次台达电子发起诉讼是在7月30日,其状告光峰科技等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光峰极光投影机(规格型号:AL-LX410UST)”的行为侵犯了其3项发明专利权,请求法院判令光峰科技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合计4843.60万元。
随后光峰科技进行了一系列反诉。详见《科创板日报》7月30日报道《光峰科技刚上科创板就遇新官司 索赔金额占去年净利近三成》及7月31日报道《光峰科技与台达电子“互诉大战”背后:激光显示行业竞争趋烈》。
光峰科技曾对《科创板日报》记者称,“在快速发展和竞争激烈的科技领域,专利诉讼已成为科技创新企业的常态化业务行为。面对台达电子提起的侵权诉讼,一方面光峰科技积极应对,另一方面努力维护自身权益。”
与前次涉诉相同,光峰科技称,公司产品未使用涉案专利技术方案,侵犯涉案专利的可能性低。
但投行保代人士向《科创板日报》记者介绍,“从监管层面,其实监管不太关心诉讼的输赢,关心的是如果败诉后对公司的影响。”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针对本次诉讼发布核查意见称,激光电视业务是公司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公司激光电视产品销售额占比22.13%),若本次诉讼败诉,将会对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市场竞争力和公司整体战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值得指出的是,前后两起诉讼事项可能产生的或有负债可能将较大比例“吞噬”上市公司盈利。据《科创板日报》统计,台达电子前后两起诉讼合计涉案金额8045.6万元,可能形成的或有负债金额已超过光峰科技2019年半年度净利润(6657.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