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2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静雯)28日,省防指召开会商会,传达贯彻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和国家防总的工作部署,按照省委书记于伟国、省长唐登杰的工作要求,分析研判全省旱情态势,研究部署防旱抗旱工作。省防指总指挥、副省长李德金参加会商。
据会商研判,8月以来,我省降雨较常年同期大幅偏少,气温偏高,部分地区出现明显旱兆。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努力,目前全省水库蓄水总体平稳,旱情可防可控。省防指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立足防大旱、抗长旱,坚决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一要科学分析研判旱情。各级防指和气象、水利、农业农村、应急、林业等部门要密切监测旱情态势,强化会商分析和行业指导,帮助基层有效防旱抗旱。二要强化精准指挥调度。坚持“发电服从生态、生态服从生产生活、生产服从生活”的原则,统筹调度各类水源,精准调控水库下泄流量,留足秋冬供水量。要节约用水,减压高耗水行业和市政园林绿化用水量。要适时开展跨区域调水,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调得出、用得上、用得好。对已发生人饮困难的行政村,要一村一策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人饮安全。要组织受旱地区做好改种补种和抗旱秋播,确保受旱不减产、减产不减收。三要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确保人员安全、作业安全,有效缓解旱情。四要密切协作配合。各级防指要加强统一调度,各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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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干旱是指某时段内,蒸发量和降水量的收支不平衡,水分支出大于水分收入而造成的水分短缺现象。
划重点:气象干旱不等于旱情,更不等于旱灾。
旱情是指干旱的表现形式和发生、发展过程,包括干旱历时、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受旱程度等。一般指某个时间段的某个地区干旱的情况。
旱灾是指旱情发生后,由于水源、水利基础条件或经济条件的限制,未能采取必要的抗旱措施,影响正常生活生产而造成饮水困难和经济损失。一般只有在正常气候条件下水资源相对充足,一段时间内由于降水减少等原因造成水资源短缺,对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时才可以称为旱灾,而并不是所有的干旱都引起旱灾,像我国西北地区,其气候特征是常年降水少,气候干旱,人们已经习惯了其干旱的气候,所以这些地区一般的干旱不能称作旱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