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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导读: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我们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靠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的密切配合,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独立董事2017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朱利民:男,65岁,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文化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国家体改委副处长,国家体改委综合规划试点司处长,中国证监会稽查部副主任,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工作协调部主任兼投资者教育办公室主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总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苏文力:男,54岁,现任阳光保险集团公司总裁助理,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工商银行科技部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副厅级),产品创新部副总经理(副厅级)、总经理等职务。

邹志文:男,49岁,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中润兴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北京理工大学会计系硕士生导师。曾任国家航空航天工业部财务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华联国际贸易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华联通国际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公司总经理,北京中润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等职务。

以上各独立董事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以上独立董事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7年度,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017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

数委托出席次

数缺席次数年内股东大

会次数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朱利民12120020

苏文力12120020

邹志文12120021

2、本年度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

2017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能够积极了解年度内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情况,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召开董事会前能够主动了解所审议事项的有关情况,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为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的准备。在会议上,能够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年度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是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和主要成员,我们依据相关议事规则组织召开并出席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涉及战略规划、定期报告、内控建设、年报审计、高管更换、高管考核和股权激励等事项。

4、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17年,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在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介绍,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行业背景,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公司管理层也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相关会议前及时传递议案涉及材料,保证了我们充分的知情权,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17年,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经营行为,交易内容具体、连续,按市场原则定价,交易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2、委托贷款关联交易情况

2017年,我们对公司委托贷款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体现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重大项目支持,符合公司重大项目获取国家财政投入的需要。此次关联交易是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合规投入到特定项目所必须履行的合规使用程序,交易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3、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7年,我们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对外担保(包括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公司制定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我们对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3,538.73万元,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开展了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目前,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结余资金余额为173,748.84万元,主要为募集资金尚未投入的余额。

5、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高管薪酬情况

2017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变更,公司经董事会审议后,完成了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独立董事对于新任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没有发现其存在有违反《公司法》相关条款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审议通过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