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探索司改新路,邁向公正高效權威 ——“全面深化改革在江蘇”系列報道之五
8月18日下午兩點,江蘇檢察官學院一號樓一聲鈴響,江蘇檢察機關第二批員額檢察官遴選考試開考,取得參考資格的634名檢察官助理在5大考場同時展開試卷。這是我省正在進行的第二輪員額法官、檢察官遴選中的一個場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一場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大考”在江蘇展開。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緊密結合省情實際,我省探索具有江蘇特點的司改新路,一步一個腳印朝著“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目標邁進,一批經驗做法被中央政法委向全國推廣。
重新洗牌,讓精英回歸辦案一線
8月25日,全省第二輪員額檢察官遴選考試成績出爐,及格線以上的考生超八成。泗陽縣檢察院控申科科員李志勇認為,試卷與檢察實務聯系特別緊,接地氣。通過具體案例考察綜合辦案能力,具有導向作用。
我省司法改革試點中,以員額制改革為核心的司法人員分類化改革是一項重點任務。這一改革是對延續60多年來的司法人員利益與權力格局的調整,是涉及萬余法官、檢察官“飯碗”的“重新洗牌”,難度之大可想而知。
多少法官、檢察官才能滿足辦案需求?針對各地案件數量、辦案人員結構等各不相同的現狀,省法院通過對200多萬件案件從立案到結案各環節進行系統分析, 算出各類案件的權重分值,形成統一的案件權重指標體系。在此基礎上,對近3年案件權重工作量進行測算,據此合理核定全省各級法院法官員額比例。
“讓辦案人員向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基層檢察院傾斜,向辦案一線傾斜。”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朱斌介紹,我省檢察機關採用“以案定額”“以職能定額”相結合的方式,將員額核定到各級檢察院辦案部門。今年第二批員額檢察官遴選中,省檢察機關利用大數據對2014年至2016年各級檢察院的案件量進行測算,預留的319個指標將投放給辦案量排在前40位的基層檢察院。
能不能讓真正優秀的法官、檢察官脫穎而出,能不能真正把辦案力量投入到一線,是員額制改革成敗的關鍵。“我們有七八成法官在基層,不僅要保証新任的法官一心辦案,同時也要從一線法官中好中選優。”省法院黨組副書記周繼業說。
省法院、省檢察院組織符合條件的助審員、助檢員閉卷考試。邀請專家學者設計考題,要求應試人員進行案例分析、撰寫法律文書。不論職務高低,考試合格者與審判員、檢察員及院領導同台競爭,最終憑業績一較高下。
截至去年9月,經過第一輪員額遴選,全省產生首批入額法官6203名、檢察官4209名,分別佔中央政法編制的33.4%、32.6%,不僅選出精英法官、檢察官,也為暫時不能進入員額的優秀人才留下發展空間,這一做法被中央政法委在全國推廣。
入了員額就一勞永逸?我省打破“入額終身制”,建立員額動態管理機制,對員額法官、檢察官退出、增補作出明確規定。截至目前,已有94名入額法官、68名入額檢察官按規定退出員額。
完善責任制,放權與監督並重
成為員額檢察官后,南京市玄武區檢察院公訴部檢察官陳麗芳帶著一名檢察官助理和兩名書記員組成辦案小組,“案子怎麼辦自己可以拍板”。
去年7月全國司法責任制改革推進會后,圍繞“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的目標,省法院、省檢察院將大量案件的決定權賦予員額法官和員額檢察官,審批工作量大幅減少,90%的案件不再採取集體討論、層層審批的方式辦理。
去年,南京兩級法院除重大、疑難、復雜案件需提交審委會討論決定外,99.67%的案件由主審法官和合議庭自行定案。
司法責任制是司法體制改革的重點,對提高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具有決定性影響。“讓審理者裁判,讓裁判者負責。”改革后,法官、檢察官普遍感到壓力變大,辦案由“過得去”向“過得硬”轉變。
“終身負責制就是把懸在頭頂上的劍,獨立辦案后,做出每一個判斷和決定比以前更慎重。” 26歲的鎮江京口法院法官胡緒美去年結案315件,他回憶說:“在入額后第一個案子簽字前,我又把卷宗仔仔細細看了一遍。”
落實入額院領導直接辦案,讓關鍵少數回歸“精英法官”“精英檢察官”身份。去年,全省法院院庭長審理案件60.76萬件,佔結案總數41.29%。截至今年5月底,我省檢察機關725名入額院領導直接辦案3913件,人均辦案5.4件,佔檢察官人均辦案數的18.3%。
“院庭長作為優質司法資源,辦理疑難案件,正所謂好鋼用在刀刃上。”鎮江中級法院院長茅仲華說。他主審的全國最大走私高爐渣廢物案判決書獲得全國法院特等獎。
放權並不放任。省法院進一步明確院、庭長宏觀審判管理監督職責以及對特定4類案件的事中監督權,對案件辦理有異議的,提交專業法官會議、審委會討論,並研發典型案例、裁判文書等審判信息智能檢索、推送系統,為法官辦案及時提供參考信息,防止“同案不同判”。
今年8月,省檢察院“案管機器人”正式上線。“機器人”通過對案件進行大數據分析,自動向辦案檢察官發出期限預警、風險預警、辦案活動差錯提示,對辦案的數量、質量、效率、效果自動匯總比對,實現從偵查到批捕、起訴的全程留痕、動態監控,確保檢察權依法規范運行。
健全救濟機制,保障律師執業權
8月30日,省司法廳發布《關於推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通告》,明確實行“兩公律師”制度的單位、申請擔任“兩公律師”人員的基本條件、“兩公律師”申報審核流程和審核時間節點等。
“全面推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社會依法治理和企業依法經營水平的有效舉措,也是深化律師制度改革、完善律師隊伍體系的重要內容,有利於構建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律師隊伍。”省司法廳廳長柳玉祥說。
截至今年7月31日,全省有40家黨政機關建立公職律師制度並設立公職律師辦公室,292名公務員經審核獲准擔任公職律師﹔28家企業建立公司律師制度並設立公司律師事務部,230名企業法務人員經審核獲准擔任公司律師。
去年1月22日,省法院和省司法廳通報雙方共同制定的《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推進法官和律師職業共同體建設的實施意見》,明確在依法保障律師知情權、閱卷權的同時,依法維護律師的職業尊嚴、人身安全,並要求各級法院在訴訟服務中心開辟專門的律師服務窗口或設立專門的律師會見室,為律師參與訴訟提供便利。“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是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也是司法文明的重要體現。”省法院審管辦主任劉坤表示,要通過建立法官、律師兩個群體之間正當交往、良性互動的工作機制,推動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