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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盾”行动 保护自然

导读:

原标题:“绿盾”行动 保护自然

根据国家部署,2017年7月起,我省环保、国土、农业、水利、林

原标题:“绿盾”行动 保护自然

根据国家部署,2017年7月起,我省环保、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联合开展“绿盾”行动,对全省自然保护区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重点包括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开发建设活动,重点排查采矿、探矿、房地产、水(风)电开发、工业企业、采砂采石、砍伐开垦等破坏资源和环境的活动,以及围网(畜禽)养殖、旅游开发(农家乐)等活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存在的违法开发建设活动;核查环保部组织的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发现的问题,十八大以来新增和规模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以及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的信息等;历次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被约谈、通报、督办的自然保护区问题,以及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梳理地方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颁布出台的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绿盾”行动中,五部门实现了对全省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的全覆盖。督查组现场核查小水电、采石场、养殖场、码头、工矿企业等77个,发现并现场督办重大问题11个;察看旅游、能源、交通设施、农业用地、物料堆场等点位157个;先后召开座谈会29次,查阅相关资料1241份,要求补充材料103份。

  就发现的重点问题,省市建立核查督办工作机制,各市、县(区)党委政府及时制订整改方案。相关县区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问题,采取图上标定分片包干、GPS定位现场核实、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等措施,积极整改。

  芜湖、宣城、池州、安庆等市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指出的涉及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成立督察问责小组,推进问题整改。铜陵淡水豚自然保护区内的33个违法建设项目,除涉及民生的5个饮用水取水口和2个居民汽渡口暂时予以保留外,其余均拆除到位;扬子鳄自然保护区内的采石厂和养殖场已拆除并恢复生态;升金湖自然保护区内的4个旅游点、6个畜禽养殖项目,已拆除和停止建设;宿松县针对华阳河湖群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养殖密度过大问题,全力推进围网拆除工作。

  2017年12月18日,《安徽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公布。我省明确提出,深刻汲取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教训,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抓好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安徽意见的整改工作,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徽样板,加快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