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物流行业的“压款”(压物流服务费)已经习以成俗,于是“账期”成为物流公司每个项目所关心的高频词,账期也成为悬在每家物流企业头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货主压大三方的,大三方压小三方,小三方压专线的,专线的扣押司机的,这犹如一个传导效应链,这其中只要一家企业的资金链出现问题,这个账期都可能会给其下游的企业造成非常大的资金压力,甚至会直接导致他们资金链断裂或跑跑显现的出现,这些年来各地都出现的不少物流公司跑路现象,其中不少都是因为这个账期导致应收账款收不回来所累。为什么物流企业会去接受长的账期,总的来说还是因为现在的物流业务不好做,处于买方市场,市场竞争激烈,所以,再长的账期也有公司愿意去接。
由于目前的物流市场属于甲方市场,一些甲方企业拼命通过延长账期来减缓自身资金压力,而一些物流公司为了都“逮住”一些大的客户,也只能忍气吞声默认了越来越长的账期,而这些越来越长的账期有可能就会成为压死物流公司的最后一根稻草。比如,典型的如前年的0FO小黄车就拖欠云鸟、传化、德邦等物流公司几个亿的物流款的事,这都是因为账期而积累起来的应收款,其中某鸟因为应收款收不回来,从而导致资金链出了问题,最后只能自己压缩战线。对于一些抗风险能力更小的公司,一旦遇到这样无力支付的客户,那自己也就只能关门或“跑跑”了。
关于“账期”的事,物流人有太多的苦水无处可诉。实际上这个“及时支付新政法规“的出台虽然是好事,但其实老漂一点也不乐观,因为首先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一个法规主要是针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而实际上我们物流行业,这类业务相对较少,能和政府相关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做业务,那都属于及其优质的业务了,基本账期都是比较短,也比较稳定的。而我们中小物流企业的业务来源基本是中小货主企业和一些来自原其它供应链及三方物流企业(一般都是民营企业)的转包业务,似乎也不在这个法规的保护范围之内。当然有总比没有好,我们总算有这样的一个法律法规的依据可遵循,有个盼头,希望政府和相关部门也能更多的关注到中小物流企业这个群体,希望物流行业这个“账期”能短点,能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这也是物流降本增效的一个最有效的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