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5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盛桥创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桥创鑫”)和深圳市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润投资”)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发生变化。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科技”或“公司”)于2018
年12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盛桥创鑫和创润投资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盛桥创鑫基本情况
■
2、创润投资基本情况
■
盛桥创鑫和创润投资互为一致行动人
负责人基本情况
■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相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12月26日已减持合力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本次减持后,盛桥创鑫及创润投资合计持有合力科技股份7,840,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合力科技的总股本比例为5%。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
2、盛桥创鑫和创润投资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盛桥创鑫及创润投资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力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合力科技
股票代码:60391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盛桥创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2904#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2904#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市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2903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2903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8年1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在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基本情况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基本情况
■
二、负责人基本情况
■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相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12月4日向合力科技提交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盛桥创鑫和创润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1,568,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136,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盛桥创鑫和创润投资减持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盛桥创鑫已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完成减持560,000股,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除上述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减持其持有的合力科技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合力科技股权情况如下表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12月26日已减持合力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盛桥创鑫持有合力科技的股份为5,040,000股,占合力科技的总股本比例为3.21%,创润投资持有合力科技的股份为2,800,000股,占合力科技的总股本比例为1.79%。盛桥创鑫及创润投资合计持有合力科技股份7,840,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合力科技的总股本比例为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盛桥创鑫持有合力科技的股份为5,040,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创润投资持有合力科技的股份为2,800,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被置于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深圳市盛桥创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金春保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市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丽
日期:2018年12月27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深圳市盛桥创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金春保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市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丽
日期:2018年12月27日
(原标题: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