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在本周一修订上市规则,这次新规对国内的互联网科技创业公司影响还是挺大的,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科技企业在港股上市的限制。
我们还是先来看看这次港交所的上市规则做出了哪些主要调整。这次修订上市规则,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允许同股不同权的公司赴港上市,二是允许尚无收益和盈利的生物科技类公司赴港上市,三是公布创新产业公司将香港作为第二上市地的标准。
这其中,对互联网科技行业有影响的主要就是第一条和第三条。
“同股不同权”的意思是同一份额股份拥有不同的投票权,这是创业公司创始团队为了保证在不断融资的过程中不会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而采取的一种制度。
这种制度在以前是不允许在港股上市的,这个门槛就卡住了一批创业公司无法在港股上市,因为这种制度在科技创业公司中越来越常见,而其中的代表就是曾经的阿里巴巴。
事实上港交所这次修改规则允许同股不同权,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当年错失阿里巴巴。阿里巴巴集团在2013年再次筹划整体上市时,首选原本是港股,但港交所坚持“同股同权”,不接受阿里提出的“合伙人治理结构”,最后阿里只能选择赴美上市。
蔡崇信就此撰文称:“我们没有期望香港监管机构为了阿里巴巴一家公司做出改变,但我们确信香港应该认真探讨适合未来发展趋势的创新监管环境。作为香港人,我想问的是:香港资本市场的监管,是被急速变化的世界抛在身后,还是应该为香港资本市场的未来做出改变,迅速创新?”
错失了阿里的港交所在之后的几年中逐渐意识到坚持“同股同权”已经不再适应时代的需求了,香港前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在去年2月的一次演讲中也公开表示:“前几年没有让阿里巴巴在香港上市,是个很重大的错误。”
数据显示,香港2017全年只新增161支新股,总融资额1282亿港元,较去年的1953亿港元下滑34%,最主要原因就是缺少超大型新股IPO。
此次港交所还公布了创新产业公司将香港作为第二上市地的标准,根据新规,相关公司若在包括纽交所、纳斯达克、伦交所等地最近至少两个财年有良好的合规记录,且预期市值超过100亿港元,即可将香港作为第二上市地。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根据与部分公司进行的探讨,预期将有大部分公司可以准备提交上市文件,在今年夏季前会有一定数目的公司可上市,秋季之后将有更大批数目的公司上市。
也就是说,之前因为某些原因已经在纽交所、纳斯达克、伦交所等地上市的公司,现在也可以回到香港上市了。这不禁让人想到前段时间A股放出的CDR信号。
港股在这时候调整上市规则可以说也是正在时机上,国内当前独角兽企业纷纷涌现出来,而港股本身就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从目前来看,蚂蚁金服、美团、小米都有可能选择在港股上市,尤其是蚂蚁金服,在当年错失阿里之后,港股一心想要留住蚂蚁金服。
事实上国内公司对于港股是有感情的,在香港上市的腾讯对此感受颇深,马化腾在今年还层表示:“我们用户就在本土市场,他们(港股)也明白我们做的事,我们也希望我们的投资者跟我们在同一个时区,不要晚上才看盘。夫妻之间作息时间一致,这样会比较好,会幸福一点。”
因此,港股对于国内的公司来说相比美国和英国的交易所还是有一定的优势的,今后的国内公司选择在港股上市的也会越来越多。
此外,随着大陆这边CDR未来的落地,今后“港股+A股”可能会是国内公司上市的主流方案。而由于政策上的铺平道路,创业公司可以把精力更多地放在创新和经营上,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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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zol.com.cn true 中关村在线 report 2838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在本周一修订上市规则,这次新规对国内的互联网科技创业公司影响还是挺大的,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科技企业在港股上市的限制。 我们还是先来看看这次港交所的上市规则做出了哪些主要调整。这次修订上市规则,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