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带来金融创新”,是金融稳定理事会对金融科技的定义。金融科技创造出新的金融模式、技术应用、产品和服务等,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的提供与获取方式产生重大影响。保险科技作为其重要的细分领域,正在运营相对保守稳健的传统保险业掀起一番新浪潮。
在庞大的市场规模和广泛的应用场景支持下,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数字科技已逐步渗透至各个保险价值链,使保险应用场景化、产品定制化、渠道多元化以及服务个性化,全面推动了保险行业的深刻变革。
推动保险业转型升级
科技的变化日新月异,不仅在销售渠道、产品设计、定价及承销、索赔结算等多个环节对传统保险业进行重塑,更在不断增加销售渠道、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改善客户服务,倒逼传统保险业转型。
记者注意到,在产品设计与开发方面,科技对于保险公司的价值主要体现在降低成本上。成本的降低主要通过数字化的运营和网络直销模式,这种模式更适合设计较为简单的保险产品。比如,众安保险就是利用这种模式推出了健康险“众安尊享e生”,该产品以低于行业同类产品的价格成为了近两年来的“网红险”。
不仅如此,物联网的应用和普及与传统保险产品结合,可以推动以行为为基础的精准定价。据了解,这一领域的最早实践来自于美国的车险市场,被保险人选择自愿安装车载记录仪,实时传送行车数据至保险公司的数据库,从而使得保险公司掌握被保险人的驾驶方式和风险类型,进行精准定价、核保。
提高服务效率始终是保险公司运营管理的关键,而如今的保险行业已经开始使用人工智能进行一些基础性工作。例如,担任客服以降低客服中心人工成本。也有一些保险公司使用人工智能向客户推荐产品,并处理初级的承保和理赔信息搜集、审核工作。人工智能可以实现高效识别可疑的理赔案件,并使得理赔定损人员更有效率地进行个案勘查和欺诈识别。蚂蚁金服推出的“定损宝”正是应用深度学习和图像识别技术,让人工智能充当定损员,用算法识别车险事故照片,在几秒内就能给出定损结果,实现简单高效的自动定损。
助力突破反欺诈风险
然而,新科技的存在总是一把双刃剑,其可能成为潜在风险的助推者,同时也可通过有效的使用变为风险的化解者。
众所周知,理赔中的保险欺诈一直是保险业风险防控的痛点。据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测算,全球每年约有20%到30%的保险赔款涉嫌欺诈。这导致保险机构在案件的审核、审计、赔付等环节消耗了大量人力和物力,对行业的稳定运行和消费者利益保护都构成了严重的威胁。而科技的进步使保险欺诈更加专业化、隐蔽化、高科技化,给保险业风险防控带来了新的挑战。
数据显示,仅2017年上半年,我国就发生保险欺诈案件127起,涉案金额3645万元。其中,车险是保险欺诈的重灾区,在保险欺诈中的占比高达80%,且涉案金额较大。
对此,多位业内专家认为,众多新科技的兴起为保险反欺诈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新契机。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通过建立相关模型,将欺诈案件中的特征通过系统化的方法,以一种定量方式来评估案件欺诈风险的高低,可有效消除反欺诈调查过程中的人为不确定因素,提升识别的准确性。同时,降低风险排查成本,减少人力成本。
事实上,目前我国已有多家险企正试图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在甄别欺诈案件、开展理赔等环节进行风险控制。新华保险(601336)和邦盛科技于近日达成合作,通过邦盛科技领先的大数据与机器学习技术,实现了风险的实时监控预警与已结案件的科学内审,建立起评估性作业、全面性监控与针对性管理三位一体的理赔反欺诈风险管理体系;金融壹账通亦与平安产险合作开展智能风控项目,将理赔案件的风险防控模式由传统的“人工经验”拦截转变为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在2017年,新模式已帮助平安产险减损超过19.6亿元。
培育保险科技新土壤
立足于整个保险业务链条,科技的快速发展无疑给保险行业带来了机遇,但也催生了空前严峻的挑战,而面对新科技的强势来袭,保险业在体制机制、信息化投入、数据资源利用等方面仍需做出更好的应变,为科技渗透培育新土壤。
保险业是典型的数据密集型行业。然而,目前我国保险业的许多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不足,“数据孤岛”现象较为普遍,数据活性、共享程度和利用效率都较低。而且,大量的数据信息都掌握在大型险企和科技公司手中,有可能形成数据垄断,出现数据寡头现象。如果蕴含巨大价值的“数据金矿”无法被挖掘,那么,科技创新也就无从谈起。
业内人士建议,加强行业内部和跨行业的数据共享,提升大数据的分析应用能力是解决信息孤岛和数据鸿沟问题的关键。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等可通过探索建立面向行业的云计算、大数据等公共共享技术平台,促进行业内部和行业间数据的共享,整合各种生态资源,加强协调联动,促进跨部门合作,推动保险数据的标准化。
此外,对于金融科技的应用,保险业普遍缺少顶层设计,在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体制机制上缺少配套政策和筹划,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科技应用的力度、广度和可持续性。因此,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亟需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体系,逐步细化促进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的政策法规,形成一个良好的保险科技发展法律环境。
简言之,在保险科技的发展中,保险是本质,科技是动力,科技发展为保险创新提供了无限可能,引领保险业向更加智能的方向发展。但科技重塑保险业的最终目的,仍是回归保障本源,让保险充分发挥长期稳健的风险管理和保障的功能。欲达成此目的,数据是基础,是未来科技发展创新的竞争利器,而客户体验则是科技应用成败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