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数源科技: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
时间:2019年04月16日 20:51:11 中财网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方式购买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
源软件园”)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特此承诺如下:
1、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
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
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3、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
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
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
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董事:
章国经 丁 毅 吴小刚
赵 骏 张淼洪
监事:
沈宏凌 柳筱敏 江兴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王新才 李兴哲 陈欣
2019年 4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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