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法院的法庭里,五名被告人正在接受审判,站在被告人席上唯一一名女性就是拥有着高学历还拿着高薪的年轻女白领高某,在今年一月份的时候,高某和她旁边的四位男性相继策划了一起阴谋。
高某不到30岁,身材娇小,皮肤白皙。看上去非常文弱的高某为什么会在网络上雇凶打人呢?而且拉来了这么一帮替她做事的男子。高某究竟要伤害的是什么人呢?
高某在网上找到了一个群,然后下的是一个残单,俞某是第一位接单者,高某和俞某商量好了价格,成功之后支付五万元给俞某,俞某也提出需要3000元的预付金,高某照办了。就这样高某提供给俞某要伤害的那个人的照片,出没的地方、时间,所住小区的地址,并要求要打到目标人物双手粉碎性骨折这样的程度才算完成任务。
俞某又提出了要求,他需要两名帮凶,而且这两个下家来上海的机票费用希望高某出资,高某一口答应。俞某找来了云南昆明的叶某黄某,于是一个有策划的四人作案团伙就这样基本固定下来了。
可是令人感到十分荒唐的是叶某和黄某来上海不到三十个小时就坐火车离开了。而且他们来上海的原因也十分可笑,竟然是因为可以坐飞机,也从来没有来过大上海。
原来,叶某和黄某来上海后既找不到上家俞某又没有看到要打的那个人,又害怕打了人钱恐怕也拿不到,于是干脆一走了之。而此时的俞某对五万元的悬赏金垂涎已久,不想与下家瓜分,于是想自己亲自动手,他实地踩点观察了一番,也看到了那个高某想伤害的人,但是终究被周围密集的监控探头捆住了手脚,俞某退缩了。但急需用钱的俞某哪肯放过这样的好机会,为了蒙混过关他在网上截了一张带血的人头图发给了他的上家高某。
高某初次的雇凶伤人计划就这样以失败告终。高某要伤害的那个人究竟是谁?原来这个人是她的前男友。
一年前,高某从名牌大学完成学业来到上海,受聘于一家金融公司,工作上十分有才干的高某,却迟迟没有交到男朋友,好心的同事帮她介绍了一个。按照高某的说法,她起初并没有看中学历和工作都不如自己的男友,但是在男友的热烈追求下,高某也勉强和他确立了恋爱关系并生活在了一起。小高说,她自己也并不确定是否真的喜欢这个男朋友,转眼一年过去了,时间一长,小高也已经习惯了这种一直被男友宠爱着的生活。但是有一天,小高的男友突然提出了分手。小高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动了邪念。
高某雇凶伤人初次尝试未果后,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地在网上继续找人来完成她的复仇计划,章某,本案中第五名被告人接下了这次的悬赏。
而高某在经历了第一次的失败后吸取了教训,她也不再出资所谓的差旅费,更不会先付定金而且需要下家自己准备好作案工具。
就这样,章某自己买了机票飞来上海并按照高某的要求去超市买了菜刀并拍下照片发送给了高某,高某这才约好时间和章某碰头共商“大计”,但是高某一看到如此身材矮小的章某后,顿时失去了信心,之后也并没有再联系他。高某也万万没有想到,她的一言一行早就被警察发觉,正等待机会收网。
章某和高某到案之后,警方顺藤摸瓜,之前的雇凶俞某和他所谓的两个下家叶某黄某也纷纷落网。而我们称之为准受害者,也就是高某的前男友,由于警方的及时发现,他在不知不觉中躲过了这场劫难。
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这五人提起公诉,因为本案中他们都是秉着故意伤害的意图去进行准备工具、熟悉环境的一些预备行为,虽然他们最终并没有得逞,只是为此做了一些准备工作,但是根据《刑法》,也是属于犯罪预备阶段,应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本案给我们的警示是故意伤人即便没有实施完成,即便是在准备谋划的阶段也是要追究其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