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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集团:拟转让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导读:

中利集团:拟转让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时间:2019年12月06日 18:31:02 中

中利集团:拟转让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时间:2019年12月06日 18:31:02 中财网

原标题:中利集团:关于拟转让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中利集团:拟转让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9-09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9 年12月 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转让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江苏中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与苏州沙家浜旅游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家浜旅游”)、江苏江南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江南商贸”)签署了《关于转让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1.86%
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转协议”)。根据该协议,基于资产评估
结果,经三方协商,沙家浜旅游拟以43,100万元受让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电子公司”)21.76%股权;江南商贸拟以20,000万元
受让中利电子公司10.1%股权。其他原股东放弃对中利电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


本次股转后,沙家浜旅游持有21.76%股权,江南商贸持有10.1%股权,沙家
浜旅游与江南商贸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沙家浜旅游与江南商贸成为中利电
子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持有的中利电子公司股权由50.86%变更为19%,中利电子
公司成为公司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沙家浜旅游、江南商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同时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
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受让方情况介绍

1、企业名称: 苏州沙家浜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志华


注册资本:5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4-11-12

注册地址:常熟市沙家浜镇芦苇荡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投资;旅游产品销售;沙家浜景区游览服务;食品经
营;图书、音像制品零售;停车场管理服务;游船服务;电瓶车游览服务;租车
服务;木船、竹筏船打造与维修;船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常熟市沙家浜镇资产经营投资公司持有其99.38%,常熟市常昆
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0.62%。


沙家浜景区为全国百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沙家浜旅游为沙家浜政府下属企
业,具有较强影响力。2018 年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335,570.92万元,净资产
57,253.38万元,营业收入7,039.48万元,净利润-57.70万元。(未经审计)

除本次交易外,沙家浜旅游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2、企业名称:江苏江南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游立志

注册资本: 10677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1997-08-25

注册地址: 常熟市海虞南路1号江南大厦2301-2401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纺针织品、服装、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
材、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的销售;从事货
物进出口业务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
术除外;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租赁及物业管理,仓储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市场管理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有其85.26%,常熟服装城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1.3%,常熟市虞山尚湖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3.44%

江南商贸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直属国资公司,是一家以打造集现代商贸服


务业为主的综合性大型控股集团公司,资金雄厚,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影响力。

2018 年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433,779.88万元,净资产137,146.62万元,营业
收入109,583.95万元,净利润-9,043.38万元。(经审计)

除本次交易外,江南商贸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 本次股转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中利电子公司31.86%股权

2、中利电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D区青年路88号

(4)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9-05-07

(7)经营范围:信息及通讯技术及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
电子、通讯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本次股转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转让前持股比例(%)

转让后持股比例(%)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86%

19%

萍乡欣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21%

21%

芜湖长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4.11%

14.11%

朱永涛

9.25%

9.25%

金政华

4.78%

4.78%

苏州沙家浜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21.76%

江苏江南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1%




合计

100%

100%



(9)中利电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19年9月30日(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181,424.23

313,064.91

净资产(万元)

59,602.20

69,803.60

项目

2018年1-12月(经审计)

2019年1-9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158,329.19

95,307.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万元)

18,303.36

10,201.40



3、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
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等情形。


4、中利电子公司的其他股东萍乡欣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芜湖长朗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朱永涛、金政华承诺放弃本次交易优先购买权。


5、本次股转将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中利电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内。


6、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为中利电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50,171.47万元。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述担保事项将由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变为对参股公司的对外担保,其
他股东方将做同比例担保,公司就上述担保将按照相关规则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应收中利电子公司往来款余额为3.525亿元,此款
项为本次股转前上市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上述往来主要系中利电
子公司因日常流动运营资金的需要,中利电子公司承诺,本次股权交割日起三个
月内将此款项全部归还公司,同时为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按照不低于
同期银行借款利率的水平向中利电子公司收取利息;公司不存在为中利电子公司
委托其理财的情况。



(二)本次股转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1)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中利电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
衡审字(2019)02365号)。


(2)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天建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9)
第1321号资产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
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中利电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9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为220,441.43万元,较账面净资产69,803.76万元评估增值150,637.67万元,
增值率为215.80%。


本次股转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各方协商
一致,基于前述评估结果,经各方共同协商,确定沙家浜旅游以43,100万元受让
中利电子公司21.76%股权;江南商贸以20,000万元受让中利电子公司10.1%股权。

本次股转原则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本次股转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协议签署方:

甲方(转让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苏州沙家浜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受让方):江苏江南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目标公司: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股转标的及价款 :经各方共同协调认可,苏州沙家浜旅游受让中利电子公司
21.76%股权支付的价款为4.31亿元,江南商贸公司受让中利电子公司10.1%股权
支付的价款为2亿元。


3、股转价款的支付方式 :各方同意受让方在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本协议
约定的全部股权交易价款。


4、交割日:本协议约定的交割条件全部满足后由各方共同指定的申请办理本次
股转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交割日,各方应尽合理的商业努力,以尽快满足每一
项交割条件或尽快促成该等条件的满足,交割日应不晚于交割条件全部满足后的
10个工作日。



5、交割条件:

(1)转让方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已通过决议,批准:

A、本次股转并授权签署包括本协议在内的相关协议文件;

B、签署本次股转的相关决议及本次股转后的目标公司新章程。


(2)目标公司已完成以下事项:

A、目标公司股东会已审议通过本次股转的相关事项;

B、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3) 受让方已完成以下事项:

A、本次股转事宜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事项;

B、受让方股东会或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且或受让方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主
管机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管机关已批准本次股权受让的相关事项。


6、本次股转完成后,乙方和丙方将于股权转让完成当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受让方将成为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7、目标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乙方有权委派2名董事,丙方有权委派1
名董事,董事长由受让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8、目标公司不设监事会,设2名监事,乙方有权委派1监事,丙方有权委派1
名监事。


9、本次股转的税费由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10、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且转让方、受让方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受让方国有
(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主管机关批准后生效。




五、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债权债务的转移等问题。本次股转所得款项将增
加公司现金储备,支持公司生产经营。




六、 本次股转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中利电子公司引入国资背景的投资者作为控股股东,有利于优化公
司股东结构;根据对现有军工业务的综合考评,通过引入国资股东强强联合将进
一步提升中利电子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扩大市场份额;同时有利于中利电子公司


今后进一步走向资本市场。


同时,此次股转后沙家浜旅游和江南商贸成为一致行动人,持有中利电子公
司31.86%股权,是基于中利电子公司的整体战略和扩大经营规模需要,更能保障
公司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增加公司现金储备。股转完成后能给公司带来投资收
益约5亿元(具体以审计数据为准),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此次股转后,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并将继续关注军工信
息集成领域的新业务拓展机会,继续做强做大公司军工业务板块。同时,公司继
续加大在5G通信产业链的投入,在目前已经与华为、中兴等知名通信设备制造商
在国内、国际市场深度合作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拓宽5G产业领域的产品线,扩大
公司市场影响力,以5G为主的通信业务板块打造成为公司主要业务增长点。从而
实现公司以轻资产、高质量发展经营和创造更好的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多收益。




七、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股转是基于公司的整体战略和经营需要,能够保障公司获得稳定的投资
收益,增加公司现金储备。本次股转的交易定价依据以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
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经协议各方公平协商确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本次股转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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