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各项事业发展迈入了新时代,迎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阶段,科技事业的发展是支撑与实现新时代“中国梦”的基础工程。推动我国从科技大国到科技强国的发展跨越,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长期和有力的科技支撑,需要牢牢把握和坚持科技事业发展的四个“变”与“不变”,做好新一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战略研究。
一是牢牢把握科技创新规律的变化,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不变。接下来的十五年,信息技术发展将全面实现知识泛在性与研发全球化,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汇聚不断加强,进入以重大前沿问题为导向的大科学时代。与此同时,从科学到技术和产品的创新链必将加快迭代协同,随着科技与商业、科技与资本的高度融合发展,创新周期将大大缩短。但无论世界科技创新规律如何变化,坚持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不能变,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矢志不移自主创新,坚定创新信心,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两弹一星”,到如今的载人航天、超级计算机和高铁等发展成就,无不体现了“有所为、有所不为”,既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应持续聚焦重大、关键、尖端、核心的科技领域,瞄准突破带动性作用显著的战略型新兴行业,集中力量实现重点突破,形成自主创新的强大合力。
二是牢牢把握科技创新要素的变化,坚持“以人为本”的开放创新发展格局不变。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产业链国际化分工的不断深化,新兴经济体崛起、技术进步速度加快,科技创新要素愈发呈现出开放性、流动性的特征,明显地突破组织、地域、国家的界限,表现出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的趋势。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发展科学技术必须具有全球视野,自主创新是开放环境下的创新,绝不能关起门来搞”,“要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首先,要继续扩大开放、深化开放,“聚四海之气、借八方之力”,集聚用好全球智慧讲好“中国的创新故事”;其次,要充分激发人的创新活力,深化落实“人才是第一资源”发展理念,以全球视野进一步完善人才管理、激励、评价等制度。除此之外,应关注到数据已经从信息、资源转变成了新的生产要素这一重要趋势,充分发挥科研大数据在提高创新质量、创新效率方面的重要作用,构建有序开放共享的国家科研数据中心,促进科技链与创新链的融合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三是牢牢把握科技投入主体的变化,推进全球科技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发展战略不变。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出现了一大批创新型企业,引领着国内企业加强在基础研究领域的科技投入。近年来随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环境改善,我国正在实现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科技实力的平衡发展,逐渐跨过产学研合作“鸿沟”。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贡献中国智慧,着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首先,要深刻认识新时代产学研发展格局的变化,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战略研究,通过产学研合作提高大学知识收入、建设市场导向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技术创新系统。其次,要加强基础研究在科技总投入中的结构比例,这既是建设科技强国的关键举措,也是国家科技创新系统进阶发展的自我驱动。展望未来,地方财政、企业必定会是基础研究领域越来越重要的投入主体,需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投入方式、投入方向,以及对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和评价体系的战略研究,确保基础研究发挥好在科技事业跨越发展进程中的引领带动性作用。最后,应对和把握世界科技发展格局变化带来的挑战与机遇,重新调整我国国际科技合作战略与发展策略,除了继续加强与美欧等发达国家的科技合作,还应主动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以及新兴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合作,对今后的科技重大攻关方向与国际科技合作模式做好战略研究,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科技发展共同体,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
四是坚持党对科技事业的领导“不变”,以应万变。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未来十年,将是世界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国际格局和力量对比加速演变、全球治理体系深刻重塑的关键十年。回顾与评价我国科技事业,从“两弹一星”到今天的航天工程、高铁、特高压电网,无不体现了党领导下的举国体制开展科技工作的重要优势。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大四中全会,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科技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全球化视野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科技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科技环境新变化,是党领导国家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党领导下的全球科技治理体系,就是要依托中国特色科技体制机制的制度优势转化成全球科技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也是建成世界科技强国的坚实保障。
(李飞系浙江大学科教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陈劲系清华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