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1次重大信息临时更新查看PDF原文
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 年第 1 次重大信息临时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6月5日证监许可【2019】993号文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同时由于本基金是跟踪中证科技龙头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申赎清单差错风险、二级市场流动性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等等。
本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中证科技龙头指数”,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中证科技龙头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同时,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在目前结算规则下,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卖出。
在目前的业务规则下,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科技龙头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科技龙头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本基金参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可能面临杠杆风险、基差风险、股指期货展期时的流动性风险、期货盯市结算制度带来的现金管理风险、到期日风险、对手方风险、
连带风险、未平仓合约不能继续持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的相关内容。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中 “重要提示”部分内容、“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指数许可使用费相关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1月20日;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7月1日。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目 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6
四、基金托管人 ...... 12
五、相关服务机构...... 17
六、基金的募集 ...... 19
七、基金备案 ...... 20
八、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21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22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4
十一、基金的投资...... 36
十二、基金的财产...... 41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42
十四、基金的收益分配...... 47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48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51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52
十八、风险揭示 ...... 58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62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64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77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87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88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89
二十五、备查文件...... 90
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其他有关规定及《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