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长春新区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新产投”)与吉林省中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中科”)组建的吉林中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科基金”)合作各方共同签订了《吉林中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补充协议》。基金总规模43500万元,长新产投参股金额2500万元,占比5.75%,至此,长新产投完成了长春新区引导基金的首支子基金投资,迈出了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服务于新区产业发展的可喜的第一步。
据了解,长新产投成立于2017年11月,于2019年7月正式开展经营运作,是由长春新区财政局全额出资设立的基金投资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是长春新区产业引导基金(母基金)的投资管理主体。引导基金将通过设立、参与子基金,投资于长春新区重点发展的行业项目中,通过市场化运作,发挥引导基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将优质企业资源、人才资源、资金资源引入长春新区,促进产业集聚,打造优势产业链条,推动长春新区产业发展。
截至2019年末,长新产投已成功完成首支子基金的出资以及4支子基金的评审,5支子基金总规模24亿元,引导基金预计投资1.45亿元,能够形成16.5倍撬动杠杆。
长新产投本次参与的中科基金是中科院发起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依托于中科院完善的科研体系和产业资源,以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和先进的投资理念,致力于推动中科院体系的科研成果与企业和项目结合。中科基金目前拟投项目金额总计为34100万元,其中长春新区内拟投资金额7000万元,占总拟投额度的21%。
长春新区引导基金与中科基金的携手合作,是以资本撬动产业集聚的崭新模式,是引导基金对长春新区产业导向作用的充分发挥,势必将吸引更多的前沿领域科技成果到长春新区内实现转移、转化,吸引资金和人才的流入,从而放大科技产业投资聚集效应,优化长春新区营商环境,提升长春新区的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长春新区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未来,长新产投将继续以专业、务实、高效的运作,实现以资本助力产业,以产业推动经济,成为新区产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责编:关思聪、谢龙)